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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庚香 日期:2017-10-16 15:32:40
有问题的干部,能力越大,危害也越大。对干部“德”的评价,必须以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以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群众公认等为标准,而不能以领导者个人的感情好恶、利益得失等为依据,坚决避免对干部道德评判的个人化、随意性。
  (二)制度之维: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切实解决制度和程序“空转”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打造制度协防、部门协同、责任明晰、监督有力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从制度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是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
  首先,健全完善选人制度,及时修补制度漏洞,为公正选人立好规矩。邓小平同志曾精辟而深有感触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不仅要建立制度,而且要及时修补制度漏洞,使制度成为真正的好制度,成为能带来实际成效的制度,而不是成为“稻草人”。要真正用制度管住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通过其规范性和完整性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深入剖析干部“带病提拔”的典型案例,探查涉及干部选拔的各项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补充完善、提质升级,真正发挥制度效能,为科学公正选人用人立好规矩。
  其次,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解决选人用人制度和程序“空转”问题,真正树立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执行是制度的生命力,如果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或执行不力,或被选择性执行,制度的约束性、权威性就无法得到保障,其危害甚至比没有制度更大。当前,无论是动议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考核,还是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用人监督,可以说,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都有制度做保障,但各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执行偏差和执行漏洞。因此,我们要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力气抓落实、抓执行,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在干部选用工作的各个关键环节,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纪律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守纪律不放松,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要认真执行干部选任报告制度,突出把好动议提名关,严格把握人选资格条件;要认真执行干部考察制度,防止“印证式”“应景式”考察,更加重视不同意见和反对声音;要认真落实干部选用监督制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使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要认真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确定各环节、各层次的责任主体及责任内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科学界定责任,视责任大小做出相应的组织处理,使责任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将责任和奖惩措施落到实处,并充分发扬民主,利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监督资源,最大限度地压缩干部“带病提拔”的可能存在空间。
  再次,形成制度之间的紧密配套和有效衔接,打造制度协防、部门协同、责任明晰、监督有力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搞制度建设也要谨防落入“制度陷阱”。制度不是越多越好,当制度叠床架屋、简单累加的时候,解决问题反而会失去效率。因此,制定制度重在管用。制度之间要相互配套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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