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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庚香 日期:2017-04-27 15:14:34
认识不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了“四个做到”,要求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重在日常,贵在有恒。要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管理监督。要多积尺寸之功,注重防微杜渐。要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情况的日常了解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联系服务群众、家庭家教家风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要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作为的要追责,不担责的要问责,不匹配的要调整,推动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导向。
  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和程序化。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发布实施,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得到加强,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为重点,覆盖整个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体系正在形成。与此同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也已经在2016年年底顺利开展。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表明试点工作要为在全国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积累经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制度化推进,必将对我国进一步反腐肃贪、重塑国家权力生态产生深远影响。
  要完善监督制度、提高监督成效,加强和改进群众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重要法宝,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智慧,群众也是我们最强大的监督力量。群众监督与党员监督、社会监督、网络监督、舆论监督等交织在一起,汇聚成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推动着监督工作的发展。同时,群众公认度是检验监督工作成效的“试金石”。群众是监督工作客观的评判者,监督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要看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群众认可和满意的监督工作才是真正搞得好的监督工作。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与群众监督一起发力,监督工作就能获得持久的动力。
  (三)“关键少数”要率先接受监督、服从监督,坚决消除监督禁区和盲区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对于构建科学完善的监督体系,领导干部既是被监督的“关键少数”、主动接受监督的“关键少数”,也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率先摆正自身位置,以如履薄冰的心态接受监督,以闻过则喜的心态欢迎监督、支持监督、鼓励监督,为开展监督创造一切有利条件。领导干部无论资历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主动接受监督,党内绝对不允许存在任何不受监督的权力,也绝对不允许存在任何不受监督的组织和个人。越是领导干部,越要带头监督,不仅监督别人,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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