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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赋能城市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的三重悖论与突破路径--以Z市Y区智慧城管为例/耿亚东 任亚菲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耿亚东 任亚菲 日期:2025-11-13 16:48:02
剔除整合重复性治理任务。二是重塑管理端,打造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打造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可实现数据的动态流动汇聚,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分析预测服务。三是重塑服务代理端,构建面向基层的治理平台。平台化运作应打破自上而下的交流模式,畅通自下而上的沟通渠道,允许基层结合实际治理需求在数字化治理平台上增添新的治理场景,使治理场景更符合民生需求,从而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第二,构建合作生产体系,减轻基层考核负担。从合作生产视角来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平台化运作。首先,吸纳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公共规划与设计。一是打破横向部门间壁垒,通过上级行政权威将各条线部门纳入共同规划体制,确保合作生产的运作平台能够尽可能多地反映各部门的利益诉求。二是建立能够连接上下级政府的纽带,打造上下互动的诉求传达平台,允许基层政府通过该平台向上及时传达数字化转型需求,提升基层政府在数字治理实践中的话语权。其次,推动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考核评估。在传统政府治理模式下,上级发包方独揽监督考评权,基层的监督权利被忽略。为此,应打破传统压力型体制下上级政府单向度评估治理绩效的监督模式,赋予基层干部给不同数字场景打分的权利,使数字治理场景评价更加真实可靠。
  (二)以高位推动打破数据烟囱,提升数据治理水平
  第一,组建协同组织,促进数据整合。一方面,可根据地方数据治理实际情况,对地方数据管理机构进行适当升格,组建相关的数据管理委员会等,提升其数据统筹权力和权威,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行为的实现。另一方面,也可考虑组建一个权责明确、权威较高的协同组织,在部门分工的基础上推动部门间的数据协同,打破分工结构下存在的数据壁垒困境。它不仅是组织统筹不同分工主体进行协作的平台,也是协调各部门关系、激励主体行为、推进协同行动的关键。
  第二,建立数据回流机制,提升数据利用率。为解决基层数据回流难这一现实问题,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在合理范围内允许基层系统接入端口。区级及街镇政府可根据治理需求,在省市级统一治理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践特色开发个性化场景应用,此类应用及数据应归属基层所有。同时,应当遵循不重复建设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满足各地个性化发展需求。[17]二是分类建设各级数据库。各级政府可通过智能识别采集、人工采集、群众客户端上报等多种渠道,分类建立市级、区级、街镇一级的基础数据库,切实实现数据供给与需求端的有效对接。基层可根据实际治理需求灵活调动使用数据库资源,减少重复收集工作。三是畅通基层数据回流渠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根据数据属性合理划分数据类别,比如《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将可共享的数据分为有条件共享和无条件共享两类。[18]在此基础上,厘清各级政府数据管理与使用权限,将不涉及重大秘密的一般数据脱敏后逐步流向基层,不断充盈基层基础数据库,提升数据利用率。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动部门间有效协同
  第一,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提升协同水平。常态化的部门协同机制是促进条线有效协同的前提与保证,对此,要建立以下两个机制。一方面,建立跨部门沟通协同机制。要关注各责任主体间的利益沟通,为各部门之间联动提供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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