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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赋能城市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的三重悖论与突破路径--以Z市Y区智慧城管为例/耿亚东 任亚菲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耿亚东 任亚菲 日期:2025-11-13 16:48:02
些业务,比如园林、执法、市政、垃圾分类等的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哪种案件在某些区域高发及其高发时间段等,再基于算法进行监测预警。但依托算法对数据进行分析挖掘需要大量的数据资源做支撑,目前数据量太少,只能利用已有数据进行简单的分析。"(访谈记录:20230905-ZY-ZWZX)
  城市是一个包含众多治理要素、主体、流量的复杂系统,要想真正实现数字化转型,需要在采集、整合海量数据的基础上,借助数字技术从更宽领域、更长时段对公共事务和政策过程进行分析;更加准确、及时、深入地把握多元诉求,预测研判社会发展趋势及潜在社会风险;结合社会复杂的现实状况寻求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和规律,从而做出前瞻性预测与决策,主动回应基层需求,为公众提供精准优质的服务。
  3.制度制约:整体性治理与部门壁垒悖论
  Y区数字城管通过智慧城管平台、智能APP等数字平台虚化了部门边界,为各职能部门联动提供了动力,但囿于传统政府治理结构,部门间推诿扯皮、各自为政等现象依然存在,具体表现为条线与街镇治理人员间协同不畅、区级横向各部门间协同不足。
  (1)条线与街镇人员纵向协同不畅
  基层数字治理成效与政府组织架构密切相关。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下,街道作为政府派出机关承担属地管理职责,扮演第一责任主体的角色,即发现问题须立即做出反应并及时对问题进行处理。然而,在我国政府管理体系中,街镇作为基层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并不属于完整意义上的政府,并不拥有完整的政府体系,也不具备完整的治理权限。Y区智慧城管数字化转型实践中许多诉求需要借助执法力量来处理,但相关法律尚未明确授予街道相应的处置权力,基层政府对街道仅有有限的行政授权。
  "我们(街道)最容易发现问题,却没有执法权。例如拆除违建房屋的问题,街道只有巡查发现报告的职责,发现违搭违建问题时只能劝阻。可实际情况是,事情不能得到妥善解决,街道没有执法权,如果强行拆除结果可能更糟糕。"(访谈记录:20240905-ZY-ZWZX)
  街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在发现问题时,街镇治理人员必须联合各条线部门下沉人员协同办公。街镇治理人员无权对区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导致条线与街镇治理人员所拥有的治理资源呈现出高度不对称的现象。街镇治理资源的欠缺使得其在协作过程中面临着协调不力的尴尬处境,街镇干部无权对条线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只能被动配合接受条线部门的差遣命令,条线与街镇治理人员难以真正实现有效协同。此外,部门下沉人员的身份、待遇、编制情况各不相同,出现同管不同酬、同工不同酬现象,进一步加剧了联合行动时的协调难度。在此情境下,常态化、制度化的案件处置机制及相关制度的供给是保障联合行动的坚实基础[15],但案件协调处置的常态化机制及制度保障尚不健全,街镇领导有时不得不凭借自己的面子、人脉或打感情牌才能推动工作,人治色彩明显。
  "小区违停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普遍存在,给小区安全带来许多隐患,居民也经常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像此类需要拥有执法权的部门去处置的事件,大多直接派送给各个街道,由属地管辖街道去处置。由此,街道便将这个工作交由执法大队或执法中队去处置,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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