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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树立法治思维 建设“法治河南”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庚香 日期:2014-11-03 15:58:11
潜规则”是规章制度之外实际存在的不成文、不公开又获得广泛认可的陋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以吏为师”,造成“潜规则”盛行,以致违法成本太低、守法成本太高。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要坚持清正严明,形成正气弘扬的大气候,让那些看起来无影无踪的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可谓切中时弊、直击要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解决党内存在的种种难题,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培育一个好的政治生态。中国著名刑法学者马克昌说:“欲求社会进步,除法治外,别无他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动因,就是要反映和坚持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坚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坚持平等、自由、正义、效率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价值要求。市场经济的主体确认、运行规则、责任追究都依赖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我省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走在前列,首先就要在法治建设上走在前列。同时,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加快的情况下,必然要求经济活动按照国际规则办事、依法办事,并通过法治建设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法治河南”建设来提高河南的综合竞争力。应当说,随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等对外开放平台的搭建,河南的对外开放度越来越高,对涉外法律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虽然“徒法不足以自行”,法的实施离不开人的作用的发挥,但走向法治却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否则社会就会失序而造成乱象丛生。亚里士多德在回答“由最好的一人或由最好的法律统治哪一方面较为有利”时,明确地说:“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这就要求我们正确处理人治和法治的关系,全面认识法治的内涵和外延,树立法治至上的理念,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要正确处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不能沿袭官本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是社会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但“治国者必先受制于法”。建设“法治河南”,保护权利和限制权力,应该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在这里,公民权利是目的,国家权力是手段。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说得好:“法不仅仅是思想,而是活的力量。因此,正义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权利的天平,另一只手握有为主张权利而准备的宝剑。无天平的宝剑是赤裸裸的暴力,无宝剑的天平则意味着法的软弱可欺。天平与宝剑相互依存,正义女神挥舞宝剑的力量与操作天平的技巧得以均衡之处,恰恰是健全的法律状态之所在。”可以说,没有法治,权力受不到有效制约,权利就得不到充分实现,经济社会就不可能实现科学发展。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为了人民,这是共产党人的权力观。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朝权在手,便把利来谋。但权力姓公不姓私,既能把人推向高峰,也能使人跌入深渊。权力如火,善用则利国利民,滥用则引火烧身。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才能真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公民的权利包括: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三类。习近平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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