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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树立法治思维 建设“法治河南”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庚香
日期:2014-11-03 15:58:11
检察权,确保司法不受权力干扰,不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司法人员自身也要坚决抵制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正就在身边、公正就在眼前。
三、建设“法治河南”的几点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障。“法治河南”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河南实践,需要我们发扬改革精神,树立法治思维,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沿着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我们必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建设“法治河南”,要求我们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
一要打造中原法学家群,为“法治河南”建设提供思想力量与学理支撑。在中原大地,古代法学家众多,申子、韩非子等是杰出代表。在当代中国,也存在一个以刘海年、张文显等为代表的庞大的河南法学家方阵。如何打造河南法学家群,为河南法治建设提供学理支撑,是“法治河南”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法治建设需要具有高超的政治智慧,需要专门的法律技巧,既需要纵向分析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方位,也需要横向参考国际法治发展的趋势,还要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建科学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等,都会对立法提出新的要求。亚里士多德说,衡量一个地方的法治程度,一是要看已经形成的法律是否获得普遍的服从,二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最好的法律。如何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推进地方法制建设,完善具有中原特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意义重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立法,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地协调利益关系。
二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治国理政的能力,全面提升河南的法治化水平,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懂法者”。各级领导干部是我们党依法执政、依法实施对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如何,直接决定着我们党依法执政理念的落实程度,直接关系着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效果,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在有些领导干部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甚至撇开法律另搞一套。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作为一国法律体系的基础性纲领,宪法一直被称为“法律的法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特别是要尊重宪法,懂“法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