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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4期
推动、拉动与驱动:数字政府治理绩效提升的多重制度逻辑分析/吴松江 吴泽钰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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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07 11:48:48
| 大于0.9,可见,数据开放水平、组织机构设立、数字治理能力、制度体系建设、政民互动程度、数字基础设施都不是造成省级数字政府治理绩效高或非高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省级数字政府治理高绩效是多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体现了数字政府治理的复杂性。因此,需要进一步通过条件组态分析探究省级数字政府治理高绩效的多元组态路径。
(二)条件组态的充分性分析
根据本文样本量规模以及综合实际情况,按照以往研究惯例,在组态分析前,首先,将最小案例频数阈值设置为1,原始一致性阈值确定为0.8,构建真值表。其次,结合数据分布,设定PRI一致性阈值为0.75,再对真值表进行标准化分析,得到简约解、中间解和复杂解三种组合结果。由于中间解不允许直接消除必要条件,其组态结果优于简约解和复杂解,因此,本文选取合理有据且复杂度适中的中间解结果进行后续组态分析,如表3所示。
在表3中,省级数字政府治理高绩效的条件组态一共有五种,五种条件组态的总体一致性为0.985,远高于0.8的可接受标准,即说明本文所提出的六个条件变量能够充分解释省级数字政府治理高绩效;总体覆盖率为0.728,即说明以上条件组态能够解释大约72.8%的案例,具有较好的解释力。对五种条件组态进行分类归纳,可以得出三条提升省级数字政府治理绩效的组态路径,如图3所示。
一是政府统筹推动型路径,对应表3中的组态1。该路径表明省级数字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即使不具备社会和市场优势,仍然可以通过省级数字政府统筹推动相关工作,从而实现数字政府治理高绩效。主要表现在省级数字政府高度重视治理的顶层设计,出台法律法规等,并高位推动相关政策的执行。如样本中的贵州省。贵州省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却是全球首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因其抓住了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建设契机,在全国较早启动“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建设,受到了国家的高度关注。同时,贵州省也是第一个从省级层面对大数据进行立法的地方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公共数据的共享和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2024年1月8日,贵州省政府发布《贵州省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在新的高度上指出将围绕“三大基础能力+两大关键支撑+八大应用领域”的数字政府总体架构,打造“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的政府治理和服务新格局,引领驱动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此外,自数字政府战略实施以来,贵州省始终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
二是社会反馈拉动型路径,对应表3中的组态2、3。该路径表明省级数字政府在国家—官僚逻辑主导下,即使法治逻辑欠缺,仍可以通过社会单向逻辑(组态2)和社会—市场双元逻辑(组态3)生成数字政府治理高绩效。组态2如样本中的海南省和河北省。以海南省为例,2020年6月,海南省正式上线了面向公众和企业服务、支撑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海易办”,上线不到四年,已涵盖社保、就业、户籍等5000多项政务服务事项,具有专属的“个人频道”和“法人频道”,提高了公众和企业办事的便利度,同时,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功能,能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