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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4期
推动、拉动与驱动:数字政府治理绩效提升的多重制度逻辑分析/吴松江 吴泽钰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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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1-07 11:48:48
| 效存在三种生成类型,即全面驱动型、内力驱动型和战略导向型。[5]
制度因素对数字政府治理绩效的影响常常被许多学者所重视。简?芳汀认为,“数字政府的实质不在于提升技术水平,而在于政府内部政治与组织的转型”[6]。制度空白、制度矛盾、制度畸形等造成数字政府深化发展的困境[7],从而导致数字政府治理绩效低下。经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分析发现,现有文献多聚焦于宏观层面的制度体系安排或微观层面的具体制度机制,且大多是基于各地的实践探索总结经验路径,而现实中对数字政府治理绩效产生影响的各项制度是彼此协同、系统耦合的,鲜有文献将多重制度逻辑整体纳入分析框架,运用定性—定量混合方法分析其对数字政府治理绩效产生的“协同组合联动”效应。因此,探讨其组态影响路径有利于阐释政府治理绩效背后多重制度逻辑间的复杂互动本质,进而提炼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治理绩效提升路径。
对此,本文尝试从多重制度逻辑理论视角切入,同时,考虑到省级数字政府作为中观主体在层级结构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选择我国31个省级数字政府作为研究样本,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深入考察多重制度逻辑是如何影响数字政府治理绩效的,从而分析和探讨哪些制度逻辑的最优组合与政府治理行为的协同能够生成数字政府治理高绩效,并引入典型应用情境加以验证,以期为优化我国数字政府治理新模式、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一定的现实借鉴与经验。
二、理论视角与分析框架
(一)理论视角:多重制度逻辑
制度逻辑理论是在新制度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兴起的。该理论最早是由罗杰?弗里南德和罗伯特?阿尔弗德于1991年针对组织分析和管理理论提出的,他们认为“制度逻辑是确定制度参与主体行为方式的规则体系和观念框架”[8]。制度逻辑理论认为,组织所处的环境中不存在一个具有绝对压倒性的制度逻辑,即制度逻辑具有多重性。多重制度逻辑更能体现个体差异性及其与整体制度间的联系,即多元的制度安排通过不同的行为来塑造个体或组织行为。[9]罗杰?弗里南德和罗伯特?阿尔弗德根据不同的制度主体,将多重制度逻辑具体分为政府逻辑、宗教逻辑、家族逻辑和市场逻辑。[8]在以中国情境为核心的研究中,学者们先后识别出了国家逻辑、市场逻辑、政府逻辑、社会逻辑等。[10-11]与此同时,同一制度场域中不同组织或个体间的行为绩效不同是由于各行为主体具有一定的能动性,其选择嵌入制度逻辑场域的程度及适应行为领域的变化具有差异性。[12]综上可以发现,对于组织(制度)环境中的制度逻辑到底包含哪些要素目前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
鉴于此,本文综合参考上述学者观点以及Greenwood等构建的制度复杂性与组织响应模型[13],认为数字政府治理中的多重制度逻辑场域和各省级数字政府的主体能动性共同形塑了其治理行为,从而影响其治理绩效,如图1所示。也就是说,当各省级数字政府在治理过程中面临着相似的宏观制度安排时,可能会出现类似的微观行为,然而,不同省域在自然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存在异质性,这使得数字政府在面临相似制度环境时会基于对本省(区、市)的现实考察能动地采取行动[14],采取不同的响应方式,从而导致各级数字政府行为绩效存在差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