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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基:国际秩序重构与国家善治之思/李以所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以所
日期:2024-09-18 15:55:09
【摘 要】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际社会和国家内部都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从法的安定性理论来看,西方某些国家或地区所宣扬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是导致国际关系失序和混乱,造成国际社会不确定性的主要原因;个别地方政府和公共部门治理能力欠缺,朝令夕改,政策设计本位性,决策过程随意性,行政行为短视性,是导致国家内部不确定性的重要根源。法律自身独有的安定性,使之成为减少或避免行为体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的冲突与摩擦,建成和谐的理想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为此,针对“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所导致的国际社会的不确定性,中国提出构建“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的全球治理主张,推进实施面向全球的国际法之治,这是克服外部不确定性的正确取向;针对政策决策长官意志、朝令夕改给国民带来的各种困扰和无所适从,应坚持以良法促善治,从人治走向法治,依照法律实施现代化治理,这是克服内部不确定性的有效路径。
【关 键 词】全球治理;国际秩序观;国家治理;法的安定性
【作者简介】李以所(1973— ),男,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德合作中心副主任、欧洲研究所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欧盟经济法、政府治理的变革与创新、政府与民间的合作伙伴关系。
【中图分类号】C93;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4)05-0004-07
一、引言:外部和内部的不确定性
未来的不确定性是阻碍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面对内外部环境的极大不确定性,人们的进取意志和信心会日渐消退,企业家精神也会逐渐式微,这会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不确定性衍生的颓废局面也使新生代的生活态度陷入沉沦,躺平之风悄然盛行。因此,如何克服由当今世界面临的内外部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困难,是实现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随着现代科技迅猛发展,国际交往日益频繁,“地球村”的观念渐趋深入人心,“全球化”一度成为西方主流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代表性浪潮。但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以经济驱动为内核的全球化推力发生逆转,贸易保护主义在西方发达国家重新抬头。中美贸易摩擦、新冠疫情流行、俄乌军事冲突、巴以国仇家恨等突发事件,使人们拥抱全球化的希冀转换为迷茫,和平发展的有序节奏被全面打乱,部分西方国家民粹主义泛起乃至甚嚣尘上,外部世界整体陷入一种不确定性之中。
改革开放使中国在经历了3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后,于2010年成为世界瞩目的第二大经济体,但改革也随之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部分产能过剩、风险隐患较多,是我们内部亟待解决的不确定问题。在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持续增加的背景下,内外部双重不确定性因素相互叠加,势必强化国内问题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本文以法的安定性理论为基础,研讨中国所面临的内外部不确定性问题的现象和成因,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
二、问题讨论的基础:法的安定性
法的安定性,也即法的稳定性,法的不可随意变动性。具体而言,法律内容不能朝令夕改、反复无常;法律行为与法律后果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