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党的领导力建设的路径选择——基于善政与善治的逻辑辨析/罗智芸
【摘 要】在善政与善治的国内研究中,由善政走向善治已然不证自明,治理相应退场。与国内学者构筑的这条明线不同的是,西方更倾向于视治理为最高价值诉求。围绕善政与善治的循环论证,呈现了两条发展路径:以善治为先推动政府改革,或者相反。以“善”作为破题的切入点,在对善政与善治概念的逻辑辨析中,强调“善”作为过程与目标的统一体具有同质性,进而解构两条路径的理论争议。同时,从政治性、系统性和社会性三个层面而言,善政之下的治理和善治之下的统治耦合的可能性,为新时期党的领导力建设提供了方向。二者耦合的第一个要点是:制度优势是核心竞争力,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第二个要点是:由相同的认同感形成的治理合力是治理成效的关键,要求发挥党的政治领导力。第三个要点是:发挥主体的系统组织能力,要求深化领导体制改革。新时期,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增强党的领导力建设,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 键 词】善政与善治;党的领导力;治理
【作者简介】罗智芸(1993— ),女,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国政治。
【中图分类号】C933;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04-0004-05
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这一重要概念,学界有关善政、善治概念的辨析再度引起关注。在中国知网以“善政与善治”为主题检索出的106篇文献中,可以发现:一是相关讨论从未停止,且呈波浪状上升趋势;二是“善政走向善治”的主流观点占据上风。同时,值得一提的是,相当多的学者以俞可平的《治理与善治》作为立论基础,视其为善治的权威解释,进而衍生出对政治改革、国家治理、政府建设等问题的探讨。当然,以周安平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对此也提出了异议。周安平认为,“善治”的“善”只是“抽象的善”,如果只对善治做政治理念的理解,无益于我国法治观念的塑造。[1]基于此,本文认为,重新辨析善政、善治概念,不仅是理论增量发展的要求,而且界定二者的种属关系有利于透视党的领导力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善政与善治:作为过程与目标的“善”
善治对应的英文是good governance。相应地,good government指代善政。去除修饰词good,与早期治理学者区分governance和government进行理论对话,可以发现:在传统用法或辞书中,二者彼此交叉,互为同义词。例如,在德国政治科学中,政治控制即统治,是用“steuerung(操纵)”来表示,指代政治权威塑造其社会环境的能力,后来也被用作治理的同义词。[2]202-203所以,玛丽-克劳德•斯莫茨所言“治理和统治,差别不在于性质而在于范围”,可谓切中要点。[2]264
治理与统治的区别在于范围大小。从词源学来看,治理与统治并无本质性的差异,其共同强调建立一定范围内的权威、秩序。但是,相较于特指权威部门政治活动的统治,治理的含义更为广泛。就权威主体而言,治理是“没有政府的治理”,是指出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一套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就权力运行方向来看,治理超出了传统政治统治自上而下的单向运行,更加依靠在权力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