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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下期

“互联网+”的政务改革与创新——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升级版/尹巧蕊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尹巧蕊 日期:2020-10-07 21:02:15
是由“互联网原住民”所组成的社会关系、产生的社会行为、提出的社会诉求时,就必须重点关注由“网民”构成的新型政务受众群体的诉求特点、习惯偏好等,有针对性地调整、优化政务服务体系,分类提升政务能力的触达率,从而先期回避政务改革盲目化、政务创新空洞化的负效能。
  二、“互联网+”对政务改革与创新的多维赋能
  互联网在中国迅猛发展的20余年里,百度以其搜索引擎为支撑,阿里侧重完善电子商务生态链,腾讯更多采用信息开放交互平台等差异化运营战略,汇聚了以信息型数据、交易型数据、关系型数据为代表的新型社会关系形态,由此勾画了赋能于政务改革与创新的多维图景。
  (一)再辨“互联网+”的概念精髓
  对于“互联网+”的概念认知,不能再停滞在互联网技术与传统行业的简单相加这种初级化的浅显层面,时至今日,“互联网+”已然是承载着以“云大物移”等信息技术为支撑而生发多样应用场景的“最大网红”,它正以全方位、多角度的势能挖掘新业态、创造新理念,与往昔的“+互联网”虽在概念内核上有所重叠,但在效能外延上已非等量齐观。因为“互联网+”更强调“+云+网+端”的一体化信息型基础设施的运转,不仅重视源于劳动力的价值创造和财富生产的奠基性功能,更关注大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在数据时代的核心竞争力。相较于“+互联网”而言,“互联网+”的显著创新力就在于其能促使社会发展模式更日臻趋于大众化、平民化、日常化、生活化,引导国家主权维护与社会治理空间、政府管辖领域与公民公共参与形成上下互动、网内网外并行的“双重奏”。由此可见,政府职能转型与政务角色扮演是否成功与“互联网+”带来的社会新生态的匹配性密切相关。可以说,“互联网+”既是一种生产力形态又是一种价值观和方法论,既是一种社会改革模式又是一种社会生活状态。它依托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互联网精神所产生的综合效应,通过甄选、融合充分挖掘并激活传统行业的变革因子,从而实现迭代升级的新型业态,创造更高效便捷的基础设施、先进科学的理念方法、务实有效的实践路径等社会发展与治理进步的新机遇。
  所以,在“网络强国”战略深入推进的当下,“互联网+”的理念精髓蕴含着从技术应用到理念创新的立体势能,而不再是偏执于工具利用观念下的“+互联网”的浅层认知。
  (二)以势能创效能:从施政之“术”到治理之“道”的赋能升级
  势能是指事物自身所蕴含的可以释放或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能量。当前,政务改革的新趋向需要契合“互联网+”的资源禀赋,使其立体势能赋予当前政务改革从施政之“术”到治理之“道”的系统化升级效能。换言之,就是要形成“互联网+”时代下的政务新模式。
  1.由移动端的在线化实践政务“O2O”模式
  “O2O”的典型即线上与线下各类资源的完美整合与无缝对接,这就要求互联网的在线化功能极为强大,而互联网PC端的在线化功能因囿于“桌面”状态,用户获悉线上信息与对接线下资源受制于上网时间与上网载体的延迟性、空间化限制。但移动端应用的介入不仅使互联网的在线化跨越PC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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