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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下期

“互联网+”的政务改革与创新——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升级版/尹巧蕊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尹巧蕊 日期:2020-10-07 21:02:15
据,以可重复利用、人机可读或识别的形式,载入政府门户网站或“两微一端”的社交平台上,并要求在某一类或某一部门的工作机制中设立网上互动、意见交流、信息反馈、问题解决等官民互动、政企互通的跟进性网络平台服务,以此满足多样性、复杂化的公众办事需求。在网络政府与平台政府的打造中,社会治理将能够实现智能化协同与网络化众筹的升级效应,确保社会治理以现代化的思路、科学化的工具、全民化的参与实现公共秩序共治的良性互动、资源分配格局的合理正当。在政务“P2P”模式中,利用新兴数字技术与数据思维,重点盘活数据资源的资产效能,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撑,形成以信息化系统为基础、以在线化连接为核心、以智能化数据为驱动的数字政府,从而实现了分布式、点对点的横向社会治理与综合公共服务,推动了社会治理的精准化与智能化的升级与再造。
  (四)以过程可视巩固社会治理效果的法治化
  法治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指标,强调的是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相应制度创设的公开化与公平化、制度执行的效率化与合理化、纠纷解决的透明化与公正化、制度遵循的平等化与对称化,注重的是对权利的保护与增值、对权力的限制与规训。在此意义上,“互联网+政务”与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目标不谋而合。因为“互联网+”赋能于政务改革与创新,与传统政务形态下强调公民义务与服从、行政权力被放大、政府责任虚置化等不同的是,“互联网+政务”聚焦于强化政府责任、打造阳光政务、实现共享共治,通过对政务流程的线上再造和对权力事项实行统一编码,能够有效杜绝暗箱操作。同时,通过政务平台的信息跟踪与反馈机制,实现对政务的全程化动态管理、透明监督,以此驱动权力运行以尊重权利为前提、政府施政与社会责任相挂钩,消除政务管理与服务中公权力不作为、乱作为等有悖于现代社会治理的不良现象。可见,正是通过“互联网+”的多维势能将公权力更有效地圈禁在以高新技术为依托的制度之笼里,形成了打造法治化、服务型政府的强大后盾,而互联网的信息对称、去中心化则使公众在线办事过程不被身份、地位及财富等标签限定而被平等对待,这不仅有利于所有人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同等待遇,而且客观上提升了社会对政务实施的可视化监督,增强了政务行为的规范性、挤压了自由裁量权的实施空间,最终为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在以“互联网+”为社会发展硬核的科技时代,政务改革与创新应坚持有的放矢的策略,能审时度势、优化调整政务体系是智者之选,而能驭势前行、拓展政务能力则是胜者之为。正所谓“察势者明,趋势者智,驭势者独步天下”。简言之,“互联网+政务”既是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放管服”的有力抓手,又是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助力器,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20年创新企业百家谈[J].互联网周刊,2018(12):12-40.
  
  责任编辑 介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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