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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中国政府数据开放中的政党责任及其实现/陈敦坤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陈敦坤
日期:2024-11-08 11:09:03
量,对数据开放共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
从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来看,政党以执掌或参与国家政权为目标。作为现代国家权力的代理人,其权力是人民授予的,理应对授予其权力的人民负责。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人民主权以信息化的方式呈现在网络当中,网络虚拟空间与现实物质空间高度融合,拓展了人类活动的传统范围,催生出“数字主权”。[12]在数字时代,数字主权同样遵循着“主权在民”这一原理。政府数据开放的前提和基础还是人民授予的权力,政府数据形式上由国家掌握,但本质上属于公众。[15]因此,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向人民进行数据开放,满足人民对于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要求。
在数字时代,政党特别是执政党不仅具有数据的制造能力、参与数据的生产和使用,而且通过执政地位和权力、依托国家机关对数据的生产、利用全过程进行控制,最直接的表现就是通过法定权利和程序制定数据规则,建立数据生产和使用的秩序。在政党影响最直接的政府数据开放工作上,这一作用过程更为明显和具体。政党既拥有制定相应的数据规则和建立秩序的权力,也有对授予其此项公权力主体负责的义务。这个过程当中,执政党负有对政府数据开放的领导职责,参政党则负有数据开放的参与权利(也就是监督权)。在公权力配置当中,执政党不仅要对党员负责,也要对人民负责,在这个过程中,还要自觉接受人民和参政党的监督。
四、中国政府数据开放中的政党责任及其配置
国家权力的集中化发展,使得党政二元权力间界限日益模糊并日趋混同,“党国一体”成为现代国家管理的基本特征。[16]在中国政治语境中,政府数据开放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政党的有效参与。中国共产党可以通过党组织和党员来实现多元意见的统合,凝聚数据开放共享的共识,画出最大同心圆,为包括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在内的数据治理工作提供可行路径。
(一)政府数据开放中政党责任区别于政府责任
责任是指“主体应当实施的某种行为以及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某种消极后果”[17]。政府数据开放的过程中,既包含政党责任,也包含政府责任。在此过程中,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在工作上具有一定的重合性,但是二者分工和角色定位不同,需承担的责任也有所区别。政党和政府分别负责国家意志的表达和执行,分别指向不同层面的责任。在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主要负责国家意志的表达,也就是将民众对于政府数据开放的权利主张和要求汇聚起来,再通过政治机制和程序转换为国家政策,交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府来具体执行,把成熟的政府数据开放政策转化成具体的制度实践,以满足人民对于数据发展的需求,由此形成一个完整的政府数据开放的回应型治理闭环。政党责任是伴随政党活动所产生的一种“国家责任”,实质是一种政治责任。政府负责具体执行已经通过法定程序机制形成的政府数据开放政策,满足人民对数据共享的需求。政府责任是与政府的执行行为及行为后果相对应的所需承担的义务,是一种行政责任。
政党在政府数据开放的过程中承担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关系着数据开放的成败,是政府数据开放不可或缺的主体。在政府数据开放政策的制定到落实的全过程中,中国共产党负有重要的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