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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为官之理在于奉献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庚香 日期:2016-01-30 14:17:43
必须遵守的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把奉献作为思想的核心、行为的准则、政绩的检验标准。
  为官之理在于奉献,是说当官不能享清福。官是履行职责的角色,为官是必须做事的,从道理和逻辑上讲,为官者没有权利享清福、没有理由享清福、没有心思享清福、没有机会享清福。但是,现实中为什么存在为官可以享清福、为官能够享清福的现象呢?首先,这是一种偏离为官正当和正常伦理的腐化堕落思维。就连正常的专制统治者也不会认为为官应该享清福,对于为官不为、企图享清福的官吏必然会予以训斥、裁撤甚至惩处。古代帝王地位至高无上,权力无人能及,可谓最大的官,但有为的帝王都非常勤政,为江山社稷和黎民苍生夙夜忧劳,为社会进步做出了历史的贡献,从而青史留名。而那些享清福的帝王,怠政荒政、犬马声色,虽然享了一时清福,却给国家民众造成了灾难,自己往往下场也很惨。这方面,唐玄宗是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唐玄宗公元712年至756年在位,执政长达44年。他英明果断,多才多艺,在位的中前期拨乱反正,选贤任能,励精图治,开创了开元盛世。但在位后期,他贪图享乐、荒淫无度,怠慢朝政、宠信奸佞,结果导致后来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造成盛唐的衰败,给民众带来空前浩劫,他自己也不得不逃奔蜀地,下场凄惨。历史的教训表明,清福无福报,图一时之欢,必遗长久之灾。其次,不少为官者推崇“萧规曹随”、无为无不为的为官之道,认为为官不仅可以享清福,而且能够享清福,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和肤浅之见,不足为训。“萧规曹随”是久历战乱之后国家与民众休养生息的一种权宜之计,不是可以奉为经典的长治久安之策。可以想象,如果西汉长期采取“萧规曹随”的国策,没有后来汉武帝的奋发作为,随着北方匈奴势力的坐大,很可能会陷入国亡家破、生灵涂炭的境地。事实上,西晋的历史就证明了这一点。晋武帝司马炎统一中国之后,安而忘危、纵情声色,纵容清谈、国政日非,在他死后不久,内部爆发了“八王之乱”,外部出现了“五胡乱华”,西晋迅速灭亡,不仅人民流离失所、苦不堪言,而且王室几近殄灭,仓皇南逃,建立东晋,偏安一隅,世家大族覆巢之下无完卵,衣冠南渡,其中惨状不可胜言。再次,为官可以享清福是一种由官职设定不合理、权责不对应、人岗不匹配造成的为官者难以发挥作用的不正常现象,造成有些为官者有权无责、有才无位、能位不符,或以享清福来炫耀,或以享清福来抒发不满,需要通过采取改革行政体制、完善权责机制、提高选人水平等举措加以解决,而不能将其作为为官可以享清福的佐证。
  为官之理在于奉献,是说当官必须不图私利。我国古代是一个典型的官本位国家,国家给予官员很高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比较优厚的待遇,当然收入方面包括正式收入和隐性收入。从现代意义上讲,官员是由纳税人供养的,在要求官员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人民也在供养着官员,不仅领导干部,即使一般干部与普通群众相比,在生活水平上也还是过得去的。因此,仅仅从经济意义上讲,古代的官、现代的干部,已经从国家、社会和民众那里得到了相对优厚和稳定的生活保障,具有较高的社会、政治地位,应该用权力来为公,而不应该谋私,这是一个起码的为官之理。领导干部要计利当计天下利,不应以一己之私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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