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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逆法治型领导方式中的人治思维现象及其治理路径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夏 行
日期:2013-02-28 15:37:03
媒关系的行政法规,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的宪法原则,规范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工作,从而在传媒报道和司法审判之间划定明显的界限,一方面保障传媒公正报道的权利,另一方面也使传媒权利的行使不至于频频过限。二是要切实加强司法公信建设,避免群众“信访不信法”。由于司法过程中关系案、人情案的存在,使得民怨升级,信访不信法。当前,树立司法权威要重构司法公信力,倾力追求程序、实体、形象公正。要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提高司法透明度,通过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应对民意舆情,让民怨在公开透明中消散,让当事人打一场“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让老百姓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司法公正。要坚持司法裁决终局性原则,并构建强有力的执行机制,使司法裁决能得到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的自觉遵从和自愿执行,做到案结事了。要严格职权限制,坚决排除他项权力对司法的干预,依法保证法官独立办案,以维护司法公正。要坚持调解模式的法制化,创设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司法审查和确认制度及公证制度,保证人民调解的执行效力。三是要改革信访制度,避免“以权压法”。信访是人民的权利。但现实中,信访问题越来越尖锐,越来越复杂,特别是越级上访越来越严重。其成因很复杂,有信访处置不到位所致,有领导者批示不合规所致,有“一票否决”考核所致,但一个根本成因是信访的职责与权利不对等,政策制定权与处置权不对等。有些信访问题,根源在上面而表现在下面,处置权在上面而维稳权在下面,一旦有越级上访行为,上级就要求下级无条件地把人“拉”回去。这样一来,一方面群众的利益诉求无法反映到政策制定部门,另一方面基层又无权或无法有效地处置群众信访案件,导致一些上访人员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也使基层政府疲于应付。因此,要改革信访制度,一方面,不能简单地对信访公民的信访级别作特别的限制,而是应根据信访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难易程度,坚持责权对等、层级相符的原则,改革信访程序和处置权限,并积极构建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信访处置机制,有条件地慎重使用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努力实现信访的处置权与政策的制定权相一致,这样方能既保障公民的依法自由上访权,又不会产生“截访”现象;另一方面,要改革信访接待和处置方式,积极构建信访公示制度,公示信访事项处理机构的联络方式、受理范围、信访程序等,方便群众通过信访直诉民意。要公示信访事项的相关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特别是对无理信访事项的公示,争取舆论的支持,减少无理信访的数量。要公示信访处理结果、复核意见或听证结论,将信访处理结果、复核意见或听证结论公示到信访对象所居住的村居(社区),让信访直接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5.破除人治思维,实现法治梦想,根源在于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和选拔任用机制。秉持什么样的政绩观和用人观,对于依法用权、依法行政有着直接影响。当前,由于政绩考核导向和干部选拔方式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致使一些地方政府、一些干部视法治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力量,简单地追求眼前利益和当前发展。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谋求财政收入,对野蛮暴力拆迁视而不见;为了谋求局部发展,带头搞违法征地;为了显现政绩,搞起了一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究其内在根源,很大程度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