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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逆法治型领导方式中的人治思维现象及其治理路径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夏 行 日期:2013-02-28 15:37:03
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从而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唾弃,并丧失可贵的民心,失去执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徇私型”人治思维。就是指有的执政者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利用程序漏洞,或进行规避,或进行造假,甚至知法犯法、执法寻租,最终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这种人治思维方式的最大危害,就是会使一只只谋取私利的贪婪之手、滥用权力的邪恶之手逐渐伸长,将会给公众一种“干部不清正、政府不清廉、政治不清明”的错觉,最终挑战的是法律的权威,失去的是社会的正义,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甚至会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造成致命的伤害,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5.“人情型”人治思维。就是指有的执政者重情轻理,不是寻求依法满足利益诉求,而是视“人情”为上帝,视关系最可靠,或者把国法当作“家法”,依人情关系随意徇私枉法。据《报刊文摘》2012年12月19日报道,因儿子醉驾袭警而遭停职调查的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涉嫌滥用公权力,已被双规。他的倒掉,让一些地方“警察家仆化”的现象进入公众视野,引发社会拷问和反思。“老子这是执行家法”,由李公子的狂言不难看出,当地执法者俨然被视为李家蓄养的家仆。最可怕的是,为护公安局长之子,交警支队集体作伪证、删除监控录像、滥用监控手段……这种视“人情”为上帝的思维方式,很容易使一些地方或组织在个人意志的凌驾下,脱离法治轨道自成王国。而那些坚守良知与正义的人们,也很容易认为这个社会“信权不信法、唯上不唯下”,从而对法治失去信心,这样建设法治社会的群众基础就会丧失,全民的法治信仰就难以形成,整个社会也将难以走上法治轨道。
  6.“无能型”人治思维。就是指一些干部不善于学法、用法,或知新不学新,习惯于以老经验、老办法对待新事物、新问题,或者因其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知识和能力欠缺,导致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瑕疵,在行政决策中存在疏漏,最终损害了人民的权益。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毛昭晖教授指出:从国际的视角看,我们国家的决策失误率有30%,西方发达国家却只有5%左右。因决策不依法、不科学,有的直接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有的引发不同群体之间的攀比,最终演变成群体性信访事件。
  7.“舆论型”人治思维。就是指司法活动时常受制于“舆论审判”或“媒体审判”的压力,在审判机关作出决断之前,媒体擅自对审判结果作出判断,甚至贸然下结论,或明显倾向于一方当事人,干扰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影响司法公正。比如“李昌奎案”,就其审判历程来说,可谓一波三折。这场官司历经一审死刑、二审死缓、再审又是死刑的曲折历程。虽然李昌奎最终被执行死刑是罪有应得,但舆论对于本案的再审改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主流的司法理念告诉我们,“舆论审判”是一把危险的双刃剑,舆论、媒体经常会越位干扰司法审判,进而损害司法公正,有时还会导致“舆论杀人”现象的发生。那么,为什么会形成这种现象?其原因之一是司法公信力不强。这也导致了一部分公众随意怀疑司法活动和司法裁断,一些当事人只要司法结论不符合自己的期望,就认为司法不公,甚至重新走上信访之路。这种“舆论型”人治思维,将会使司法这个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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