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发展新视角: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融合式发展
国共产党》2010年第4期)。融合性民主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从农村看,村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享有对村内重大问题的政治领导权。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的主要载体,拥有对村内重要事务的自治权。但由于现有法律制度未能明确划分领导权和自治权的边界和范围,结果导致两个组织之间在财务管理、村务决策上矛盾丛生。为破解这一难题,各地在“三个有机统一”的制度框架内,多方位地探索和尝试理顺农村基层党政关系的有效方式,如公推直选、四议两公开、阳光村务八步法、村民说事制度、党内民主恳谈会等。这些经验和做法必将对地方以至于国家层面的党政关系调适提供十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三)融合性民主在民主化意境中开辟了一条党内自我更新的新路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要长期执政,必将继续接受人民的选择、时代的选择。要自信地经受住人民选择的考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我更新。这种自我更新机制是由选举制度以及与此相关的任期制、责任制、罢免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而这些要素归根结底是党内民主制度建设问题。因此,各地坚持把基层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健全党内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制度联系和结合起来,发挥着制度体系的整体效应。但是,有时由于利益关系,一些党组织内部存在“死水一潭”的现象,需要“鲶鱼效应”。融合性民主就能产生这种“鲶鱼效应”。融合性民主的核心价值在于公民参与,这也是推动党内自我更新的重要依赖力量。融合性民主融合了党内自我更新的动力系统和党外助推的动力系统,并将之汇集成一种促进新陈代谢的强大的推动力量,开辟了一条新型的开放式的自觉自愿地进行党内自我更新、自我调节的具体路径。比如,一些地方探索实行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两票制,从“进口”到“出口”整体构成了有人民群众参与的“自然选择”系统,形成了开放式的“吐故纳新”机制。这样的“自然选择”,既吸纳新鲜血液,使党保持生机和活力,又畅通了“出口”,使党始终保持纯洁性,有效地解决了普遍存在的“党员发展难、退出难”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