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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基层民主发展新视角: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融合式发展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夏 行 日期:2011-02-09 15:42:36
的核心是流程再造,两大民主循环系统在从授权到用权再到收权等整个民主运行结构和程序上相互改进和融合,从而实现跨系统循环。也就是说,在党内民主发展过程中,让某些环节或程序重新向人民群众回归;在人民民主发展过程中,让某些环节以程序规范的形式有效体现党的领导权。可以说,两种民主的要素特征在流程和时序上有机融合在一起,找到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运行的结合点,并使之成为一个开放的运行体系。其三,融合在功能作用上。二者融合得好可以产生“1+1>2”的增值功能效应。从实践效果看,党内民主主要发挥着引领性、主导性、整合性作用,在利益多元并存的时代,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多样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一个能够真正反映和有效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的政治核心。党的领导能使民主与集中相统一、民主与科学相统一、个人的正当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相统一;能够引导民意、整合民意,使人民的各种愿望、诉求转化为人民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能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实践沿着正确方向扎实有效推进并获得可靠的保障。人民民主主要起着广泛性、基础性、监督性作用,社会认同系统在党内民主中的
  运用,能够使党内民主系统的每一个核心环节都充分体现民意的诉求、民主的选择,得到制度性的政治认同和支持,从而有效巩固党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可以说,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二者紧密结合在一起,既保持了政治参与的多样性和政治生活的生机活力,又克服了以党派利益为本质取向的多元竞争民主的弊端;既独立运行、保持个性,又并存交融、相成相济,在有机融合中实现良性互动,在良性互动中达到共同发展。

  (二)核心价值:公民参与。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关键的是完善公民的表达、参与、监督的机制和相应的制度安排。让公民的意见、诉求能够顺畅地表达出来,直接通达到政府和执政党”(吴理财:《进一步完善沟通性民主》,2010年3月1日《学习时报》)。在过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均是相对独立的系统,人民群众一般会被拒绝在党内民主之外,很少有权参与党内事务。实现人民民主与党内民主融合式发展的核心价值,就在于最大限度地动员普通群众与广大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把人民群众吸纳进来,发挥其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作用,实现党员民主权利与人民民主权利的双赢。从各地实践分析,公民的这种政治参与,是一种有序参与、有限参与,也是一种有效参与。所谓有序参与,就是无论是基层党内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还是基层党内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各自运行过程中,都让群众充分参与,有的在基层党组织选举中还是全程参与。当然,这种参与是在一定程序和规则下的有序参与,是在团结合作框架内的同向参与。所谓有限参与,是指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既具有关联性,又具有独立性,是有限的交叉集合,而不是重合。所以,在融合性民主中,各个参与主体的行为是有限的,而非无序的无限参与,其各自的核心环节只允许各自的权力主体参与。所谓有效参与,是指党员群众有职有权,能真实表达意见,而不是摆设和花瓶,群众的“民意票”具有较高的含金量,权力上有一定的等效性。比如,进入公推程序的候选人不仅要得到所在党组织党员的集中推举,更要得到所在地域群众的公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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