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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下期
“互联网+”的政务改革与创新——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升级版/尹巧蕊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尹巧蕊
日期:2020-10-07 21:02:15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我国社会形成了以信息型数据、交易型数据、关系型数据为代表的新型社会关系形态,由此勾画了赋能于政务改革与创新的多维图景,实现了从施政之“术”到治理之“道”的赋能升级,其主要表现为由移动端的在线化实践政务“O2O”模式、以数据资源的智能化搭建政务“P2P”模式、在平台化与指数化效应下创新政务“C2G”模式。而契合“互联网+”的政务改革恰恰是直观反映并直接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的现实投影,因此,“互联网+政务”的创新机制能够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升级再造的驱动力,能够以顶层设计保障社会治理趋势的专业化,以立体维度扩容社会治理层面的社会化,以智慧政府践行社会治理路径的智能化,以过程可视巩固社会治理效果的法治化。
【关 键 词】“互联网+”;政务改革与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
【作者简介】尹巧蕊(1978— ),女,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社会治理法治化、“互联网+”法治等。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互联网+’创新我省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路径”(项目编号:HB15FX001)
【中图分类号】C936;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0)16-0022-05
一、政务改革与创新的动因:内生性不足与外源性刺激 政务主要包括政务管理与政务服务两大方面,而当前“互联网+”的理念应用与技术发展主要集中体现在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终端、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革命成果上,不仅席卷式地改变着民众的日常生活,而且渗透式地影响着社会治理方略与政务发展模式。因此,信息科技时代下的中国政务改革须立足于两个方面: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简政放权与提质增效的服务型政府构建的需求传导;二是契合经过“互联网+”的浪潮洗礼,社会发展与民众生活都沿着网络化、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等轨迹发生着集聚性变化的现实。
(一)内生性不足的改革动因需要政务创新的思路“换道超车”
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政务运行机制的核心是趋向公共利益、全程节点多元合作、目标定位服务大众。这是因为社会治理强调的是权力来源的公共合法性,而非政府唯一的独占性;注重的是社会参与主体在政府的凝聚与协调下进行多元合作的科学化治理实践;关怀的是民众对发展平衡、充分协商、达成共识且符合美好生活向往的人本化需求。这就意味着,首先要对原有政务循环系统内存在的宏观调控不精准而微观干预过多的矛盾,市场监管“越位”或“缺席”而产生的要么“管死”、要么“不管”的纠结,社会治理的亟待创新与公共服务的捉襟见肘等内生性机制设置不足进行主动转型的改革。我国当前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就是为了明确政府权力的合理化边界,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间的法律关系及界定各方的职责,从而促进公共服务的触达率提升、覆盖面扩展,发挥集约型政府资源利用的正效能。那么,为了实现这些改革预期,就必须着眼于创新化的路径构想。简政放权正是当下政府职能转型的重要途径之一,即在政务权力运行系统中减掉本不该发的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