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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与政府间政策产品交易的互动模式、困境及治理策略/龚会莲 孙永祺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龚会莲 孙永祺 日期:2021-01-22 16:56:39
限。社会智库则非均匀地分布于各个圈层当中,发挥着活跃政策交易市场的“鲇鱼效应”,可个体间还存在发展水平悬殊的问题,因而整体的组织性和公信力均有待商榷。
  (二)双方交易地位不对等
  在行政管理实践中,一方面,受传统行政官僚理念影响,政府在资源配置领域一直居于垄断和统摄的强势地位。这般超然的地位往往给予政府“买方市场”的有利地位,且较容易根据内部偏好做出对智库生存不利的挤压行为,产生政府主导交易下的“挤出效应”,内吸模式中的交易弊端多见于此。另一方面,处在弱势地位的智库也可能因对政府需求缺乏认知、政策产品库存容量未得以扩展等缘故而选择采取保守交易的做法,这一点在竞擂模式中较为典型。以我国社会智库生存现状为例,2017年出台的《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社会智库的地位与管理归属,但目前针对社会智库身份界定、类型划分以及发展规划的专门法律仍旧缺乏后备保障支持,一些居于边缘地位的社会智库对于与政府进行实质交易还处于观望和游离的状态,尤其是当其表达思想或者方案多拘泥于举办研讨会、出版刊物、公开演讲、课题研究等简单形式时,政策产品的内容更是缺少对现实问题的理性质疑和深入拷问,于是这部分智库便很难获取政府重视及认可,久而久之,也给多样化的智库及其产品生态带来了诸多桎梏。
  (三)产品供需制度不完善
  从目前的交易互动实践可知,在政策市场上,供求关系、成果质量、相关思想市场规范等均影响着智库的生存与发展。一方面,智库政策产品的政府购买标准及实施流程并未得到完全细化。尽管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指出,“凡属智库提供的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等,均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可时至今日,关于政策产品交易具体操作中所包含的合同经费、人才绩效和组织责任等相关配套实施细则仍未予明确。另一方面,政策产品的供需机制也尚未形成有效对接,这一点在联盟模式中尤为突出。受智库外部“圈层结构”影响,官僚科层式的“闭环效应”常使党政智库研究人员沦为政策制定的纯粹论证者及附庸,政策产品的竞争性较弱且多为标准式单一产品。高校智库研究人员的政策产品很大一部分是国家及相关部门委托的纵向研究课题及项目,真正“接地气”的政策成果也不多见。社会智库更是由于产业环境欠佳,研究人员的创新力度不足,出现政策产品“走过场”“敷衍了事”等弊病。
  (四)考评和监管机制不到位
  政策产品的质量测定很难像对待实物一般进行合理定价,产品技术评价标准的模糊性将进一步导致评定结果的失信,大量技术性难题尚未攻克给政策产品的考评带来了较多难题。而随意性和盲目性冲动所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也使政策产品的交易监管变得失灵,乃至滋生各种腐败问题。比如,交易信息的绝对拥有者常选择利用信息优势来操纵政策市场,令交易双方深陷“相互俘获”的泥淖。一方面,政府的权威地位使其产生捆绑知识的冲动,迫使智库去迎合或取悦政府(或官员),出现“政府俘获智库”现象;另一方面,智库身负沟通政策语境和学术语境的“掮客”责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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