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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与政府间政策产品交易的互动模式、困境及治理策略/龚会莲 孙永祺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龚会莲 孙永祺 日期:2021-01-22 16:56:39
  (二)联盟模式
  联盟模式是指智库以专业化的品牌优势与政府达成长期战略合作意向,进而持续定向供给政策产品的互动模式,常见于政府不直接采用公开招标、竞标所进行的定向委托交易当中。智库之所以被称为服务国家发展的“第五种权力”,正是因为其具备对专业知识的分析优势,能对智力资本展开优化配置,其业务水平的高低也依据能否设法窥探到政策实际需求者的真实信息和意图而起伏。在联盟模式中,基于产品成本收益和某些保密性事项考虑,智库既不甘沦为政府的绝对拥趸,又不能完全丧失政府的必要信任,于是,其常依据自身对政府信息的了解情况选择与政府保持独立且非竞争性的互动关系。与一味强调亲近政府的内吸模式不同,联盟模式中的智库仿佛更乐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选择为不同的政府部门量身定制某些专有型的政策产品及服务,从而以确切的产品方案来博取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因此,这种互动模式的开展很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盲区效应,也逐渐打破了原有条块界限所产生的体制壁垒,因而可为双方政策产品的实时对话与反馈交流创设有利契机。
  (三)竞擂模式
  竞擂模式是指智库通过招标、竞标等公开方式与政府签订协议,从而在政策市场上开展智库间竞擂和角逐的互动模式,常见于市场发育状态成熟的领域。在竞擂模式中,政府需求一般不具备特定交易所指,因而智库便可摆脱出走或回归的现实窘境,随即作为与政府平等的独立行为主体而存在。就政策产品交易而言,此类模式中的智库及其政策产品需要依靠不同的影响力实现机制,从而直接或间接与政府达成法律关系上的明示契约。这种影响力实现机制通常取决于智库生产组织制度及相关技术性资料等前期固有的储备和积累。同时,市场上产业竞争环境等因素的存在也对两者间的互动绩效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智库往往要对政府的某些政策议题进行预判及采集,而后根据自身政策产品的影响力大小与政府进行政策沟通,不断实现智库产品的优化升级,而后借机谋取更大的政策市场份额。
  
  三、智库与政府间政策产品交易的互动困境
  
  (一)智库发展结构不均衡
  智库内部结构是由智库所有者、学术委员会、理事会、行政部门以及研究团队所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3],其要素一般包括人力资源开发与激励、经费信息筹措与使用以及政策产品生产与推广。由于不同类型智库的组织架构、融资方式以及研究能力各不相同,一些智库内部仍然存在组织管理与人才教育方式相对落后、资金及信息来源获取渠道单一等问题,研究视角及内容的非理性和封闭性也阻碍了一部分政策研究人员利用现有资源对科学性、高质量政策产品的研制、使用及宣传推广。此外,智库外部网络中“圈层结构”的长期存在也使各类智库发育程度参差不齐,产业布局结构明显不均。“圈层结构”表现为不同形态的智库与政治权力核心层的距离渐趋固定,而决策者对靠近他的知识创造者表现出高政治信任度,其知识的合法性程度也就越高,从而更能获得潜在的政治影响力。[4]由于身居体制内部,距离权力核心层最近,党政智库的政策产品输送往往趋于稳定。因仅依托专家学者等学术资源,又位于中间圈层,政策产品递至权力核心层有一定距离,故高校智库的政策影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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