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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下期

协商民主视角中国特色政党政治的结构功能分析/吕承文 司马双龙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吕承文 司马双龙 日期:2020-12-04 16:05:08
要特色部分之一。
  2.政治行为客体体系
  政治行为客体体系是行为本身发生及存在的催化物,在中国特色政党政治的民主协商体系中,它的政治行为客体体系即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议事和监督的事项范围。人民政协要“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从本质上来看,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3]然而,在当下的中国特色政党政治中民主协商讨论的事项范畴还不太清晰,这就容易限制民主协商议事与监督功能的发挥。
  3.政治行为方式体系
  政治行为方式体系是政治行为展开的途径与方式的总和。中国特色政党政治在民主协商过程中,要着重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如何在民主协商过程中履行领导角色,二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如何与民主党派展开民主协商。从法治的角度来看,任何形成制度的规则结构体系,应具有明确的、可预期的特征,即每一项政治事务的展开都应有十分明确的法律规范,民主协商也是如此。要确保政治协商过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而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政党政治。
  在现实中,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途径主要包括:一是应邀参加民主协商会,就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提出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应邀参加小范围谈心会,就共同关心的问题畅所欲言、沟通思想,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民主党派主要成员参加中国共产党召开的座谈会,听取中国共产党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事项等情况通报,开展座谈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各民主党派就国家大政方针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向中国共产党提出书面的政策性建议,也可邀约执政党(中国共产党)负责人交谈。虽然,这些民主议事(参政议政)途径可以起到一定的民主监督作用,但这并不可以直接等同于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途径还比较宏观,尚未有像人大那样的以法律规范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具体议事规则。
  4.政治行为规则体系
  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一切既有的、正在构建的政治制度不仅要有一整套完善的规则体系(法制化),还要在现实运行中行之有效。中国特色政党政治在协商民主过程中也离不开完整的政治行为规则体系的支撑。程序性是协商民主理论的基本特征之一,“程序公正尤其是对纠纷的审理和解决的思想方式有决定性影响,也对第三者接受和使用劝导性纠纷的材料有决定性影响”[4]。民主实现了法治的平等价值,法治确保了民主的秩序要义。民主为法治提供了社会基础,法治也为民主提供了政治基础。协商民主需要以法治为支撑,才可以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政治效能。因此,协商民主的法治化是实现其政治行为规则体系建构的重要途径。
  (二)中国特色政党政治的协商民主功能
  什么样的政治结构决定着什么样的政治功能。中国特色政党政治主要是通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来体现的,其不仅可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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