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杂志

2024年第2期
欢迎订购
邮发代号 36-104
图书邮购
邮购热线:0371-63937245
2020年10月下期

协商民主视角中国特色政党政治的结构功能分析/吕承文 司马双龙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吕承文 司马双龙 日期:2020-12-04 16:05:08
我国的民主监督格局,除了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监察委员会、司法机关、新闻媒体,还应重视与强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正式渠道及其作用。强化民主监督功能,旨在更好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建立决策与决策执行的责任追究制度,用监督权来强化协商权,提高民主党派等协商主体地位。还要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列入到全国人大的立法议程,以此为法案蓝本,加快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法》,主要规定人民政协的组织架构与议事规则(如何辅助全国人大立法),人民政协与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的监督权力格局布置。最终,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法治化,同步赋予其监督的权责,确保其有效发挥民主监督功能。
  (三)中国特色政党政治的协商民主展望
  首先,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大背景下,我国任何政治建设均须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也应囊括到法治的框架之中。从法理上来看,人民政协制度建设是一种公法体系扩充与完善的政治行为,即一种完善宪法及各类政治法(包括一定的程序法)的基本活动过程。对于人民政协而言,完善各类与其相关的公法法律体系是促进与提升其民主监督功能最适宜的基本路径。
  其次,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并不是与全国人大“争夺”立法权,而是辅助全国人大更好地行使立法权及法律监督权。我国法治建设的最大问题是重实体权力轻程序责任,很多公法或政治法习惯性罗列国家机关的权力而疏忽相应的责任,或者以权力代责任,致使法治最根本的“制约公权、强化责任”的政治目标无法实现。那么,在完善人民政协制度有关法律的过程中,除了人民政协议事章程的法律化,还须由全国人大加快制定单独的人民政协组织法、议事程序规则及人民政协监督法等,这样才能确保人民政协制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基本原则在现实中得到体现。
  再次,新时期巩固与提高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权,其政治初衷与预期效果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更有积极性、更有使命感地参政、议政,辅助全国人大立法。二是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权力监督格局,加快推进全面法治建设。三是团结各民主党派、海外爱国侨胞,形成更为坚固的爱国统一民主战线。社会主义事业是中国共产党与全国人民、海外侨胞一道建设的伟大事业,发挥与推动各方面的政治力量参与法治建设是根本方针与航程方向。
  总而言之,人民政协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完善并非一朝一夕的,要着眼于现实中的基本政治逻辑规律,人民政协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应纳入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议程当中,从而提高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力,增进人大的立法权能,最终推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新格局的形成。
  
  
   
  
  参考文献:
  [1]刘丹丹.新时代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新发展[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4):2-4.
  [2]顾晓彦.民主党派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途径与成效的研究[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9(1):43-46.
[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