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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下期

新时代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向及其四维进路/管志利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管志利 日期:2020-12-04 15:30:36
治化”提升规范化社会治理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实中,许多群体性上访案例和行政诉讼案件,问题都出在程序上。这就要求制定程序清单,要求程序公正、公开并从细节做起。无论是平时治理还是应急治理,社会治理法治化均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协同发力,通过健全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制度、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法治能力和制度意识、培育法治信仰等途径,以法治手段持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并将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从而不断提升规范化社会治理能力。
  四是夯实社会治理基础,以“社会治理专业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随着社会进入信息化时代,作为社会事实的信息呈现出一种模糊性逻辑,这种模糊性跟现代模糊性社会信息分散的特征有关,而国家机构只能掌握有限的、可归纳和整理的部分信息,无法全面准确掌握特定时空的经验知识和社会成员的复杂交往信息。[8]人类问题的复杂性和分工的专业化,使得“专门人才解决专业问题”成为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由之路,这就要求我们学会把“公共议题”转化为“专业问题”,吸纳各领域专家的政策建议。与之相应,需要加强社会治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会治理工作者的专业培训体系和职业序列制度,提高专业人员熟练运用多元化工作机制、“自治—法治—德治”结合机制和现代信息化手段等,在专业化工作中,维持专业化和“讲政治”的平衡,用专业化的精神和态度动员、教育和服务群众,以弥补群众专业素养和能力的不足,自觉坚定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四)制度再造化:促进常规治理和非常规治理结合,提升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能力
  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制度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则使社会治理体系能发挥更大作用。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制度空间与政策支持,需要再造和创新制度化模式和制度执行机制,尤其需要重视再造社会治理的标准化体系建设。
  一要构建超越管控逻辑的“技术—治理型”制度创新机制。有研究者针对我国“总体—支配型”管控行动逻辑所带来的社会治理创新多重行动困境,提出未来迈向“技术—治理型”的社会治理创新逻辑,这种共享共治逻辑通过“嵌入监管和行政吸纳服务”重构社会治理体系结构模式,并结合基层社会自身优势和“与民服务”的治理理念转变,以社会治理程序与技术的改进来实现治理效能和服务效果的显著提升,进而实现社会治理从补救模式向制度化模式的转变。[9]另外,在互联网条件下,处于复杂情境(众多利益相关者交织)中的新生事物给科层治理、自主治理、网络治理等传统治理模式带来挑战,应通过提取特性、把脉情境和诊断治理三个方面来破解治理困境,相应推进属性转型、制度创新和机制协同,从深层次寻求有效的治理策略和有效转化制度优势,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要构建“政治势能”制度化运行机制和制度执行机制。针对我国应急治理中的公共政策实践,复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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