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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下期

试论集团腐败形成的内在逻辑/周 赟 徐玉生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周 赟 徐玉生 日期:2020-10-07 20:52:33
应激反应,最终有效遏制了腐败发展。第二种情况则是腐败在初期得到有效治理之后,反腐败没有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而导致治理不彻底,就此引发了适当应激反应,使得腐败主体能够有机会适应反腐打击的刺激,并有针对性地调整腐败活动的结构形态,以新的方式来逐渐适应当前的反腐败压力,从而使得腐败能够在与反腐败的对抗之中持续下去。只有在第二种情况中,才会真正启动腐败应激机制。可以说,腐败应激曲线Y2显示了应激机制被激发的情况,因此也可以把Y2称作腐败应激机制曲线。
  综合以上对于腐败应激机制的逻辑推演,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在腐败与反腐败的对抗之中,反腐力度与持续时间是决定腐败应激机制是否被激发,以及是否导致个人腐败向集团腐败转变的两个关键要素。
  五、结论、思考与建议
  集团腐败作为腐败发展的高水平阶段,是在腐败与反腐败相互对抗的过程中,由个人腐败演化而来的,而腐败应激机制则是引导腐败转向集团腐败的内在逻辑。一方面,反腐败与腐败是一对相互作用的矛盾体,腐败的发展以及集团腐败的形成与反腐败打击密切相关。面对反腐败的挤出腐败收益与挤压腐败空间,腐败主体以提升腐败收益与扩张腐败空间为目标,在结构形态、手段方式等方面对腐败活动进行相应的更新调整,从而导致集团腐败的形成。另一方面,对于是否能够最终完成腐败形态的转变,进而促成集团腐败,反腐打击力度及其作用时间是关键因素,两者决定着腐败应激机制是否被激发。当反腐力度不足、时间持续不长时,由不彻底的反腐打击对“腐败机体”造成的破坏性刺激就会引起其适当的应激反应,由此激发以维持腐败存在为目标的应激机制,随后通过调整腐败的形态结构与手段方式来对抗反腐打击,从而适应当下反腐败斗争环境。
  腐败应激机制可以从全新的角度解释在反腐败对腐败的打击过程中,腐败形态之所以进化转变的原因,以及摸清腐败发展变化的规律,从而认识到反腐败工作应当注意的问题。腐败发生进化转变的关键在于应激机制是否被激发,而腐败作为一个因变量,应激机制是否会启动主要由反腐败这个自变量来决定。如果反腐力度较大并且持续时间较长,就能有效地遏制腐败蔓延;相反,如果反腐力度不足且不持久,就会激发应激反应机制,促使腐败的形态结构发生调整,从而为后续的腐败治理带来困难。一方面,不仅要加大对当下腐败的综合整治力度,时刻以党纪国法作为评判准绳来彻查党员干部队伍内的违法乱纪、损公肥私现象,以反腐败的高压态势达到除恶务尽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反腐败工作的艰巨性与长期性,摆脱以往“运动式反腐”那种间断性治理的旧思路,强调反腐败工作过程的连续性,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将反腐倡廉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固定的长期工作来抓,形成“反腐永远没有休止符”“反腐永远在路上”的清晰思路,不给腐败分子任何喘息时间。因此,在反腐败工作中要兼顾力度与时间,不可厚此薄彼:缺少了必要整治力度的反腐败治理即使能够长期维持,也会使得反腐败工作的持续开展陷入隔靴搔痒式的形式主义怪圈;缺乏时间持续性的反腐败工作即使整治力度再大,也会由于反腐工作过程的不连贯而造成腐败现象反弹甚至更加猖獗。力度与时间两者是彼此依赖、相互促进、互为条件的,只有统一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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