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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下期

政府事务代表”模式的实践特点、实际难点及实施靶点——对杭州市抽调干部进驻企业的观察/邹东升 王 鑫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邹东升 王 鑫    日期:2020-05-21 20:44:52
,行政权力潜在的强制性会间接赋予“代表”一定程度的主导性,从而滋生跨界干预风险。而这种干预通常是企业管理人员基于普通公民身份所难以克服但又不得不回应的。
  (四)“利益共谋”关系可能在“代表”与企业间悄然生成
  《韦氏新大学词典》将“共谋”定义为“秘密的协议或合作,特别是为了某种非法或欺诈的目的”。基于政治与管理的考量,“利益共谋”又特指国家公职人员与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某种违法行为和方式进行不当串谋。在“政府事务代表”模式中,这种串谋又具体表现为权钱置换、权色交易、钱钱交易。大数据时代,部分企业面对巨大的置换成本和交易成本,囿于监督资源的有限性与监督客体的庞杂性,准确捕捉腐败尤其是微腐败的机制设计较为滞后,由此给一些心存侥幸心理的企业以可乘之机。在企业管理者看来,适当地为“代表”利益着想,既能钻监管空子,还能培育关系。当前,我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髓,就是要不断地简政放权,优化审批程序,尽可能减少对市场的干预,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一方面,“代表”作为杭州市政府主动服务企业的重要纽带,掌握着政策和市场信息优势。倘若“代表”能够合法合规地用权,正确处理与企业间的“亲”“清”政商关系,就能提高“代表”进驻企业服务的质量。另一方面,“代表”深入企业内部,工作区域上脱离了原有部门的实时监管,使得权力实施具有很大的弹性。而企业从“代表”处获悉市场或政策信息后,就犹如知晓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风向标,涉事企业通过独特的政策、信息、准入等优势进入市场,就会扰乱市场秩序,对其他企业而言也极不公平。“代表”在为进驻企业打开“绿灯”的同时,就等同于为此次试点的计划外企业亮起了“红灯”,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
  三、“政府事务代表”模式的实施靶点
  (一)从结果公正维度提增“进驻服务”政策的普惠性
  习近平关于“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不仅体现在司法领域,还渗透到了社会治理的多个方面。“政府事务代表”政策的公平正义,首先考虑的就是其普惠性,即政策福祉的惠及范围、惠及客体、惠及程度。此次政府干部进驻企业的初心,就是要优化营商环境,能为企业办事、办好事,让无论是试点的计划内企业还是计划外企业,皆能感受政策带来的福利。首先,要加强经验总结。政府要积极收集各“代表”的试点效果,总结经验,通过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的方式倒逼政策优化。其次,要尽量消解计划外企业的相对剥夺感。进驻服务会被计划外企业理解为一条对接政务的绿色通道,因而杭州市政府对于计划外企业也需要开通“加速跑道”,如增添政务服务窗口、定期召开政策解读会、在政务服务官网上开设企业建言献策专栏等,从而确保结果的公正。再次,要加大对“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宣传。政府可以借助“四微一端”平台,对“代表”进驻企业后办事公正、服务有效进行宣传,及时回应网络舆论,消除社会疑虑。
  (二)企业应培育法治观、平等观与协同观
  正如习近平指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履行依法治企与照章办事在推行&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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