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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下期

当代中国信访法治化进程的回顾与展望/李晓瑜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晓瑜 日期:2020-03-18 17:17:42
出现信访“倒金字塔”;二是解决信访矛盾路径不畅,形成信访矛盾“内循环”。[7]50多年前的“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依然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示范作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下访当时信访问题最突出的浦江县,推动形成了“浦江经验”,为全国领导干部下访提供了浙江样本。2017年习近平同志对信访工作再次做出注重源头预防,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指示,多地通过干部下访、结对帮扶、“民情日记”等形式,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压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是把信访真正解决于基层和属地的关键。《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生效后,多地紧紧抓住“一次性解决率”这个牛鼻子,强化督查督办实效,积极构建信访工作责任体系。
  大数据时代,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推动阳光信访,提升信访公信力和透明度,是解决信访困境的重要突破口。2015年国家信访局实现“全国信访信息一网通”,标志着信访信息化进入新阶段,之后各地信访移动端平台陆续开通。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协调统筹多元主体参与构建大信访格局,是信访法治化的必然结果。2017年第八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后,以第三方参与为特色的共治信访在各地开花。甘肃天祝的“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上海杨浦区的“政府—律师—信访人”新型三元模式、湖北恩施的“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基层治理制度、四川仁寿“三三”信访调解代理制度等创造性地将人民调解与信访第三方参与机制相结合,创新了信访代理和调解机制。
  三、新时代推进信访法治化的前景展望
  (一)统揽全局,完善信访法律体系
  依法治访是信访法治化进程的基本方向,有法可依是前提,建立统一的信访法规体系是当务之急。纵览我国信访制度的发展历程,信访制度的产生,一方面源于中国特色民主政权的合法性和对常规政治民主渠道的补充,另一方面源于国家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和行政司法威权疲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法治成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保障了社会矛盾纠纷能够通过司法主渠道获得最优化调整和救济,作为权利救济补充渠道的信访也必须厉行法治,将信访主体和信访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从各地信访立法和实践经验来看,信访法治化主要包括信访前置预警机制、诉访分离机制、信访程序公开机制、信访代理调解机制、信访听证机制、信访督察督办机制、信访问责考核机制、第三方参与机制等板块的探索完善,助力责任信访、阳光信访、法治信访取得了重大突破,由全国人大制定统一的《信访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二)厉行法治,培育大信访理念
  信访法治化,不仅要求信访制度法制化,更要求信访行为、信访理念法治化,必须严格遵守信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访人双向规范原则。信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秉持以人民为中心、信访为民的宗旨,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群众诉求,大力推行阳光信访、逐级走访,增强行政行为透明度、规范性和效率性,树立依法理性维权导向,带头尊法守法用法,努力让每一位信访人都能在信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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