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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中期

信访维权次元破壁的路径依赖与范式转换/刘振勇 陆 霞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振勇 陆 霞 日期:2017-10-16 11:08:27
  【摘  要】信访是党政联系群众的窗口,维护群众利益的渠道,也是深化党政合法性的制度设计。而群众信访输入信访机制之后,信访次元很少不发生异变,这既加剧了群众诉求的痛楚,也加重了政治体系的负荷,受到了多方的重视与关切。信访次元聚变负面影响的清除,决定了信访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与范式转换,要通过科学发展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与冲突的发生;通过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对信访与信访相对人的他律与自律;切实做到“两个区分、两个追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加大群众对官员陟罚臧否的话语权重,促使信访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回归。
  【关 键 词】信访维权;信访次元;治理路径;科学发展
  【作者简介】刘振勇(1967— ),男,遵义师范学院地方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民主法治与政治发展;陆霞(1968— ),女,遵义师范学院图书馆馆员,研究方向为图书管理与读者服务。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网上信访的协同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7YJA810005);遵义市委项目“纪检监察在产业园区软实力提升中的促进作用研究”(遵党办字[2017]17号02)
  【中图分类号】D6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7)26-0061-04
 
  信访维权由于大多不是一次反映就能顺利解决到位或者三步并作两步地解决到位,而是重复地进行反映和走访,这就使大家敏感地意识到信访次元问题。当代中国,信访维权的次元现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待信访的价值取向,折射出一些基层政府的行政效能,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其合法性具有侵蚀和消解的负面作用,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和关切。
  一、信访次元及其危害
  从《信访条例》规定内容看,诉求主体就合法权益向行政主体提出一次请求,得到了相关行政机关的解决,可以看作一个问题一次反映一次解决的信访一次元,一个问题多次诉求方得以解决的视为信访多次元。民意表达与综合机制中的信访二次元或多次元现象,无论是对诉求主体还是对行政主体都会不可避免地形成精神上的压力、生活上的包袱、工作上的拖累。
  1.在群众诉求未解决之前,信访次元现象不仅容易导致信访投入的成本不断攀升,使诉求主体不堪忍受心理压力,对政府部门的抱怨和愤懑越积越深,不免引发信访人与行政人之间的摩擦和冲突,以及对政府的存疑、抵触甚至报复社会的现象发生。为了减轻信访人的经济负担,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信访邮件资费由政府买单的政策,不过,除了无欲无求的褒扬、建议信访之外,关涉利益诉求的信访往往很难通过一封信就诉愿得偿。因此,此类信访极有可能演变为信访二次元或信访多次元。无论信访本身是为了显现的利益,还是为了潜在的利益,拟或为了溢出的荣誉,在群众不忍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可能将利益诉求不懈地坚持下去,在问题不能依法及时地解决的情况下,必然使得群众信访的投入不断攀升,心理的承受能力不断下降,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不解和抱怨必然上升,特别容易出现泄愤和报复现象。
  2.信访次元问题不仅使信访诉求解决不利,渠道和机制拥堵不畅、梗阻堰塞,而且极易激发激化次生问题甚至是恶性的衍生问题,直接消解效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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