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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中期

地方政府在简政放权中突破“公共悖论”的路径探究/林佳欣 李世友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林佳欣 李世友 日期:2017-10-16 10:12:17
模式,现阶段政府应该将重心放在对宏观层次的调控上,减少在微观层面对资源的直接配置上,激发市场活力和公民参与的热情。首先,划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地方政府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要积极贯彻中央政府的方针政策,尽快公布负面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放松对市场的管制,改变以往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同时,严惩地方政府在改革中为庇护部门利益而产生的与民争利的行为,并营造公平的竞争氛围。其次,培养具有公民精神的公民。从政府与公民参与的角度来说,地方政府要突破“公共悖论”,离不开具有公民精神的公民,公民精神是一种利他精神,是在政府与民众之间不同程度的对话和互动基础上形成的。地方政府要保障公民参与对话的权利,为其提供表达真实话语权的渠道,通过公民的参与巩固自身的合法性,实现公民的期待。中国公共行政的实践发展最终是要走向还政于民的善治道路,善治需要公民社会的发展,没有健全的公民社会,则不可能实现善治。总而言之,在简政放权改革不断推进和强化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时期,地方政府要突破“公共悖论”的束缚,需要政府、市场和公民三方的力量共同作用。
 
  参考文献:
  [1]周志忍.公共悖论及其理论阐释[J].政治学研究,1999(2):9-15.
  [2]燕继荣.中国政府改革的定位与定向[J].政治学研究,2013(6):31-38.
  [3]娄成武,董鹏.中国政府改革的逻辑理路——从简政放权到供给侧改革[J].贵州社会科学,2016(7):123-130.
  [4]珍妮特?V.登哈特,等.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丁煌,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21.
  (图表详见杂志)
 
  责任编辑 王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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