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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逆法治型领导方式中的人治思维现象及其治理路径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夏 行 日期:2013-02-28 15:37:03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和实践。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强调运用“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在党的正式文件中具有首创意义。这告诫人们:无论在任何时候,法治思维都不能萎缩,人治思维都不能抬头。当然,只有充分认清人治思维的现实表现及危害,学会运用“法治方式”来论人说理、观事察物,才能使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中华民族在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努力开创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境界。
  一、人治思维的表现类型及危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法治建设的努力不容置疑,取得的进步不容否定,开启了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但是,千百年历史积淀形成的人治思维,在神州大地上依然有一定市场,依然根深蒂固。纵观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和干部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及协调社会利益、回应群众诉求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人治思维现象,概括地说有以下几种类型。
  1.“发展型”人治思维。就是指为了所谓的地方发展、地方政绩,有的执政者明知所采取的手段突破了法律底线,或违背了行政执法程序,依然采取违规的手法推动发展、追求政绩。这种“发展型”人治思维认为,依法行政束缚了改革、妨碍了发展。强制拆迁、违法征地、区域封锁、打擦边球等现象,是这种“发展型”人治思维的典型表现。这种人治思维方式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虽然从表象上看,一时一地可能赢得了发展、取得了实绩,但实际上却破坏了法制,助长了暴力,甚至以牺牲人民追求幸福的权利作为发展的代价,同时也从全局上恶化了发展环境,扰乱了发展秩序,阻碍了要素的流通和市场的统一。
  2.“维稳型”人治思维。就是指有的执政者片面理解“稳定压倒一切”,信奉“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妥协就是和谐”,为了维护所谓的“社会稳定”,在维稳过程中不是依法治理,而是祭起“特事特办”的“法宝”,简单地“花钱买平安”;或对违法违规问题软弱让步,不敢依法处置,不走正常程序,靠临时性措施解决问题;或是简单粗暴地采取截访、拘留等形式对待上访者。因此,“维稳”有时候会和“违法”连在一起。这种思维方式,一方面,人为设置了民意诉求的“堰塞湖”,堵塞民意,使问题堆积发酵,最终导致矛盾的大爆发,引发群体性事件;另一方面,“花钱买平安”的维稳思维方式也容易助长一些人无理诉求、漫天要价的欲望,造成“会哭的孩子有奶喝、挑头的刺儿多得利”的新的社会不公现象。
  3.“强权型”人治思维。就是指有的执政者固守“官威”、“权威”,公共权力意识淡薄,特权心理严重,自认为是强势人物、强势部门,公权在握,不容挑战,习惯于对群众发号施令,以为可以为所欲为,在对待群众利益诉求时,或盛气凌人,或以权压人。这种“强权型”人治思维,容易把群众当作对手,把群众推向对立面,最终会导致群众以激烈的抗争手段维护其自身的权益。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强权型”人治思维可能会任意地将自己置于法律之上、群众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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