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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领导干部“重救轻防”的新特点、行为逻辑及治理路径/杜 敏 胡 峰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杜 敏 胡 峰    日期:2022-12-14 10:48:11
  【摘  要】“重救轻防”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老问题。当前,领导干部“重救轻防”主要呈现出积极性应急、消极性预防,及时性应急、犹豫性预防,以及真实性应急、形式性预防等新特点。领导干部“重救轻防”,既有风险意识淡薄、政绩观错位等个人原因,也有政绩考核重显绩轻潜绩、行政问责注重结果导向的事后追责等机制原因。治理领导干部“重救轻防”,必须从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帮助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灵活全面的全过程应急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构建侧重预防“失责”的应急管理全过程监督问责机制及容错纠错机制四个方面着手解决。
  【关 键 词】领导干部;应急管理;“重救轻防”;风险防范
  【作者简介】杜敏(1984— ),女,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应急管理培训中心)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应急管理与城市治理;胡峰(1982— ),男,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江苏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网络舆情、应急情报。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超大城市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的路径选择研究”(项目编号:18CJY040)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2)12-0005-04
 
  当前,人类已步入以“大数据、小定律”为表征的智能时代。[1]这既促进了人类社会与技术的飞跃式发展,也增加了各类非常规性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频率。泛在性风险场域和现实性治理需求的双轮驱动,呼唤推动应急管理实践工作的持续改进,而“重救轻防”的应急理念和工作方式便是当前应急管理体系优化和应急管理能力提升中亟待突破和解决的问题之一。所谓“重救轻防”,即“重处置、轻预防”,这是应急管理中领导干部注重事后救灾、忽视事前减灾的一种错误倾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管理包括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事后恢复和重建四个环节。前两个环节属于预防准备阶段,后两个环节属于应急处置阶段。应急处置固然重要,但做好前瞻性预防才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应急管理方法。政府应急管理应该从中医“治未病”理论中得到启示,将治理的注意力和目标聚焦于“事前预防”而不是“事后治疗”,在公共危机的现实治理场域中努力成为“不治已病治未病”的“上工”。但综观近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重救轻防”仍然是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的普遍做法,也是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引发次生或衍生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因此,梳理当前领导干部“重救轻防”的新特点,分析其背后的行为逻辑,提出领导干部“重救轻防”的治理对策,已成为我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提升防控能力、不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领导干部“重救轻防”的新特点
  (一)积极性应急、消极性预防
  积极性应急、消极性预防是一些领导干部“重救轻防”的典型特点,具体表现如下:一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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