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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让失责必问成为一种常态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庚香
日期:2017-04-25 16:00:18
党的利器。只有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但是,严问责,还要重关爱。问责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问责的目的,不是为了把所有有问题的干部都“一棍子打死”,而是为了正本清源,纯洁党员干部队伍,促进干部履职尽责,确保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在全面聚焦党内问责、横扫各类失职失责行为,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的同时,还要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对待,体现“严管厚爱”的要求,体现人文关怀。对那些主观上腐化堕落、严重失职、对抗调查、百般抵赖、拒不悔改、与组织“耍心眼”的领导干部,无论职务如何高、权力如何大、工作岗位如何变动,乃至退休,也一样要严厉追责、从重惩处,让他们“一失足成千古恨”。但对于那些因客观情势变化而造成工作失误,因积极开拓创新而出现探索性失败,因锐意推动改革而出现无意过失,因一时疏忽大意出现问题而后认识深刻、痛改前非,且后果并不严重的干事创业者,在依照规定进行问责的同时,也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给予其应有的宽容和关怀,让其能够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于因履责不力而被问责的干部,也要注意“善后”。要做到教育到位、提醒到位、批评到位。对能正确对待问责、积极改正错误、在被处分期间表现优秀的干部,要及时予以鼓励和表扬,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任用。严管厚爱、严爱相济、治病救人,才是问责的最高境界。
其三,问责制度建设要与责任文化建设同步推进,谨防落入“制度陷阱”。应该说,加强制度建设,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少数人做得好靠自觉,多数人做得好靠制度。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以制度管人管事远比以人管人管事要更合理、更科学、更得当、更符合历史大势。少了好制度的庇护,好人也往往会因“劣币驱逐良币”而被逆向淘汰。但是,搞制度建设,要谨防落入“制度陷阱”。中国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先生在分析中国历史时指出,中国政治制度演绎的传统是,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于是有些就变成了病上加病。越来越繁密的制度积累,往往造成前后矛盾。这样,制度越繁密越容易生歧义,越容易出漏洞,而执行制度的人往往在分歧争执中越来越失去效率。“制度陷阱”理论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有效的制度不可能是一个单项的制度,而应是一个制度体系,是一个有效的“制度群”。但这个制度体系不是以制度的多少为标准的,不是越多越好,而在于管不管用。因此,制定制度要切中问题要害,建立真正管用的制度框架。有鉴于此,在问责制度建设中,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建立制度、完善制度、改进制度,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框架体系,同时也要更加注重制度的有效性,让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用,而不能为了建立制度而建立制度,不能“神化”制度。制度是由人来设计的,必须通过人的行为来实践。制度执行不力,就难免遭遇“稻草人”的尴尬。如果人人为制度鼓与呼,执行时却耍花样,“制度归制度,工作归工作”,那么,制度的生命力在设计完成时就耗竭了。从深层次说,要让制度真正发挥效力,就要培养一种认同制度、敬畏制度的文化,让制度和人形成良性互动。对于问责工作来说,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责任文化。要由浅入深,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