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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让失责必问成为一种常态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李庚香
日期:2017-04-25 16:00:18
;。因此,要注重盘点问责情况,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制度的力量充分释放,确保责任不落空、工作不空转。
四、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责任文化,让失责必问成为一种常态
任何制度的实施,既需要政治和行政力量的推动,也需要内在文化的激励和支撑。问责制度也是如此。要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不但从意识上,而且从制度上、机制上渗入每一名领导干部的灵魂深处、融入组织链条的每一个环节,最终在全党、全社会形成责任文化,真正实现制度问责长效化、失责必问常态化。
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责任文化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避免急功近利,坚持久久为功,坚持从一项一项工作做起,从一件一件事情做起,从一个一个案件抓起。在具体实践中,要认真做好责任意识强化、问责手段具体化、问责制度规范化、制度落实硬化、调整改进科学化等各项工作,形成失责必问的习惯和常态。以下几个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并加以认真研究。
其一,担当的责任应与拥有的权力严格对应,彻底落实“权责对等”原则。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有什么权力就承担什么责任,有多大权力就承担多大责任,有哪些方面的权力就承担哪些方面的责任,权力的边界就是责任的边界,这种“权责对等”的意识和原则应该在问责制度执行中得到彻底有效的贯彻和落实。在我国的领导工作实践中,有一个普遍存在的倾向和问题,就是各级都在力图把权力往上收,而把责任尽可能往下推,这就导致越往基层责任越大而权力越小。基层承担了大量的工作,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却没有足够的管理权限;而一些领导机关有职有权,却不用承担应有的责任。在这种权责严重不均衡甚至失衡的情况下,基层领导干部即使再尽心尽力,也是动辄得咎;而一些领导机关即使整日无所事事,也不用有任何被问责之忧。此时,只看责任范围而进行简单的问责,就会变成对基层领导工作和领导干部的一种严重伤害。我们强调的问责,应该是对缺乏工作责任感的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问责,是对不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的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问责,是对不善于使用权力履行其职责的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问责,是对以权谋私而使其应尽职责丧失的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问责。如果问责的板子打错了、打偏了、打重了或者打轻了,甚至该打不打,都会造成严重的制度不公,进而使问责制度丧失价值和生命力。授权是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合理授权是贯彻权责对等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根据承担的责任授予相应的权力,同时也应根据拥有的权力划定合理的责任范围。因此,我们在教育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的同时,也要彻底落实权责对等原则,构建权责一致的职责体系,并抓住“关键少数”,正确地授予其权力、明确其责任、增强其能力、监督其工作。在此前提下,才能更为科学、合法、合理地对其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追究。
其二,刚性的问责要与人性化的关怀结合起来,瞄准问责的最终目的。制度应该是刚性的。一项制度,如果可以“操作”的弹性和空间非常大,就极易造成选择性执行,导致制度落空而无法落实,这种制度也注定没有生命力。问责制度作为规范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制度,如果无法对各种管党治党不力的行为明确说“不”,便无法成为全面从严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