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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互联网思维语境下的政府治理创新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刘叶婷
日期:2014-09-11 11:24:04
,为了提升公众满意度需要知道“用户意向”等,这些做法将推动公众从被治理者向治理者转变。目前,国内各级政府不断探索创新,在公共治理范畴中践行用户思维,给予公众更多的话语权和评价权。如2014年武汉江岸城管率先推出的“请商贩和市民为城管打分”,这可以看作是互联网思维在政府城市管理中的创新应用。政府希望通过该举措实现既能有效防止城管队员只为市民满意而恶待商贩,也能有效防止城管队员为了示好商贩而疏于管理的目的。在商贩与市民的双重考核之下,城管队员的天平必须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点,而这个平衡点正是城市管理需要达到的最佳状态(《城市管理需要互联网思维》,2014年4月17日《长江日报》)。
基于用户思维的政府治理背后是政府治理主体关系的演变。在政府治理过程中,政府与公众间的互动关系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政府主导公众,这种治理模式是政府单方面主动;第二阶段是政府与公众之间“微”互动,政府初步向公众让渡部分主动权、话语权和评价权,公众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参与到政府治理过程中来,但这种互动程度和影响作用并不明显;第三阶段是公众在社会治理中占据主动,在该阶段政府治理的轨迹将发生大的改变,从“政府—公众”转变为“公众—政府”,政府获取公众需求,政府根据公众需求和建议提供服务,公众对政府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最终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意向投票”。第三阶段既是政府治理的一种理想状态,也是未来政府治理变革创新的趋势,在该阶段,政府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中的用户思维,对公众的用户身份给予充分的尊重与肯定。
(三)基于迭代思维的政府治理模式的“微创新”
所谓“微创新”,就是基于原有管理体制、技术水平的持续细微创新改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创新,但在公共管理范畴内,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治理体制改革创新由于涉及利益群体多、波及范围广等,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步到位的颠覆式创新风险较大,反而是在公共治理过程中所采取的一些“微创新”模式收效明显。行政“微创新”的重要功能就是通过发现行政客体的诉求或需要,针对不同地域、不同时期的特点进行“微调”,来增加行政过程的灵活适应性,以达到较好地回应行政客体诉求和尽量满足其合理需要的目标。
在移动终端不断普及、信息获取成本不断降低、社会民主程度不断提高的信息化时代,社会公众的公共需求获取途径逐渐多元化,公共需求获取方式更加便捷化,这就使得公共需求呈现出“碎片化”“个性化”等新特征,而应对这些新特征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回应及时、积极主动的“微创新”。政府可以把互联网的一些做法运用到公共管理领域,例如,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精准营销可以演化为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精准公共服务分配,线上线下结合的O2O(线上+线下)经营模式可以深化为政府线上线下共同提供公共服务等,利用互联网的思维去“微创新”政府服务和治理模式。政府机构“微创新”的调整不追求全面地解决所有问题,但能让行政客体感受到政府的努力和变化,即便有所缺陷也能大幅提升行政客体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政府治理“微创新”模式就是互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