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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和完善地方党委换届考察办法问题研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孙正森
日期:2012-04-27 10:52:04
律的高压态势,全方位、多角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换届考察风清气正。加强对拉票贿选问题的研究,制定专门的制度办法,解决拉票贿选难认定等问题。 五、不断加强考察主体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换届考察的专业化水平。考察员队伍是换届考察工作的主体,考察员能力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换届考察工作的成败,影响着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必须把考察员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实行考察员准入制。建立考察员资格认证制,实行持证上岗。每年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新进考察员进行资格考试,资格有效期为3—5年。科学设置准入考试内容、合格分值,对考察员队伍实行规范化管理。当考察员调离本地区、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时,考察员资格自然消除。二是加强考察员队伍培训。要广泛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资源,将考察员队伍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加强考察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培训。组织人员编写“干部考察培训大纲”,进一步明确干部考察工作需要学习掌握的内容。应将中国历史上的识人方法、国外公务员考核办法、现代心理学知识、人才测评技术、人才识别数据模型应用等列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考察员的业务能力。要有意识地组织考察员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掌握新知识,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三是对考察队伍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考察员动态数据库,加强考察员队伍的日常考核,重点对考察员的政治品质、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对政治品质不合格、违法违纪和资格期满考试不合格的,及时将其清除出考察员队伍,保持考察员队伍的纯洁性。四是实行干部考察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考察组成员为相关责任人。换届考察对象如出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一经查实,要追究考察组组长和考察组成员的党纪政纪责任。考察过程中收受贿赂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系中共江西赣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 王秀芳 E-mail:ldkxwxf@163.com 电 话:0371 - 63926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