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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和完善地方党委换届考察办法问题研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孙正森
日期:2012-04-27 10:52:04
,测试考察对象的思想品德和价值取向。⑧综合分析辨德。根据综合测评得分和德的整个考察情况,考察组通过集体讨论,用全面、联系、发展、辩证的观点,科学分析考察对象德的表现,作出准确、恰如其分的评价。三是注重考察结果运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要把德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依据。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优先选用;对被评为良好等次的,酌情使用;对被评为合格等次的,限制使用;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上的要撤换调整下来。要把德的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中去。根据干部队伍德的表现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实行预警机制,对考核中发现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委托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提醒谈话;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由组织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 二、创新和完善考察指标体系,进一步增强换届考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干部考实考准,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根据客观、全面、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原则,制定科学的考察指标体系。一是要完善干部考察内容。在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把干部的个性、特长、兴趣等列入考察内容,采取各种形式对其进行充分的了解。要加强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通过仔细了解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对干部的为人、价值取向、能力进行印证和判断。要加强对干部历史表现、一贯表现和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的考察了解,从而对干部进行历史、辩证和综合的评价。二是要量化考察标准。要大力推进百分制、千分制式的量化考察,对德能勤绩廉五项主要考察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并赋予不同的权重和分值。如德可细化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能可细化为学习能力、操作能力、创新能力、攻坚破难能力和工作潜能;勤可细化为事业心、责任感、主动性、勤奋敬业、进取精神;绩可细化为职责业绩、职责外业绩、个人贡献、工作的长远效益;廉可细化为自律意识、执行廉政规定情况、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是要探索分类考察方法。随着形势的发展,考察工作应逐步向类别化、精细化发展。要根据干部的行业分工、岗位职责等具体情况,逐步探索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职业特征的分类考核指标。要区分不同层级,如中央、省、市、县、乡不同层级的领导干部应有不同的考察指标;要区分不同地方,不同省市的考察指标应不一样;要区分正职副职,如对县(市、区)党委的正职副职应进行区分,体现不同要求;要区分不同岗位,如县委书记、县长、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等不同岗位都应有一套符合其岗位职责特点的考察指标。分类考察是一个系统工程,可采取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推进。 三、创新和完善考察方法,进一步提高换届考察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一是实行“述德述职述廉”制度,完善述职制度。将传统的述职变为“述德述职述廉”,增加干部群众对考察对象的全面了解。“三述”前,将“三述”材料进行部门审核和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三述”内容的真实性,提高民主测评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二是实行结构化复式民主推荐,完善全额定向推荐制度。结构化复式民主推荐,即“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随机问卷推荐+基层干部群众代表推荐”的方式。其中,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在《干部任用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