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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前沿

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的战略框架及实现路径研究

来源:领导科学 作者:中共浙江宁波市委政策研究室课题组 日期:2011-06-08 16:21:18

  当前,我国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而艰巨。历经30多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目前我国进入了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崭新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在赋予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活力的同时,也给统筹各方利益、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群众需求、优化社会秩序等带来了诸多的挑战和考验。在迎接挑战、应对考验的过程中,改革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建立新型的社会管理体制,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战略任务。

  一、构建新型社会管理体制的战略框架

  本着“顺应时势、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和勾勒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主要目标,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环节。我们认为,要基于“党委领导是根本、政府负责是前提、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这个总要求,加快建立“主体多元、责任明晰、合作互动”的新型社会管理体制。其中,“主体多元”是就社会管理的组织架构而言,它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必然趋势;“责任明晰”是就各类社会管理主体的功能定位而言,它是确保多元治理的核心要求;“合作互动”是就各主体相互之间的运行机制而言,它是责任主体开放的价值理念。只有加快建立起这样的社会管理体制,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社会化。

  1.“主体多元”——现代社会治理的必然趋势。在我国,随着公民社会的不断发育,社会管理将在党的领导下,由政府单一主体向多元管理主体发展,这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一个必然趋势。因此,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必须因时顺势,整合资源,以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推动社会治理的社会化。现在,已经到了政府与民众、企业、社会组织及城乡基层自治组织进行共治的时候了。培育社会管理的多元主体,一方面要重塑社会组织,激发其活力,使之具有自主权和独立性;另一方面要增加群众民主参与社会事务的机会和方式,并注意推进社区建设和村居自治,不断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实现各类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公民和基层组织参与方式方法的制度化、法制化。

  2.“责任明晰”——确保多元治理的核心要求。管理实践证明,在主体多元化的管理环境中,要使各个管理主体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分清职责是前提条件。那么,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各管理主体应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呢?首先来看政府的责任。奥斯本和盖布勒认为,政府的职责是掌舵而不是划桨。直接提供服务就是划桨,可政府并不擅长于划桨。我国知名教授毛寿龙则进一步指出,政府应当在治理上下工夫而不是“实干”,亲自“实干”的做法也意味着干蠢事。事实确实如此,亲力亲为往往事与愿违,政府应更多地研究怎么掌好舵。具体来说,在社会多元治理的环境中,政府主要负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策指引和依法监管,重点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改革社会事业管理体制、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借此发展公共服务,满足社会需求,优化社会秩序,充分发挥好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再看看社会组织的责任。社会组织具有民间性、自治性、非营利性等特点,应当承担一定的由政府转移出来的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的社会管理职能,切实负责好各种社会事务的具体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提供社会服务、加强社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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