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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下期

危机情境下公共政策与公民权利克减的公共冲突治理路径分析/王铁骊 段海林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铁骊 段海林 日期:2021-03-01 10:20:50
  【摘  要】危机管控政策是政府治理公共危机的常见工具和有效手段。通过对危机情境下管控政策实施必然性与公民权利克减正当性之间所引发的公共冲突的分析,可以发现,公共安全需要、责任担当压力、政策执行失衡、公共精神缺失是危机情境下公共冲突产生的主要诱因。据此可探索“地方政府主导—基层协商众治—公民自律”公共冲突三级协同治理路径,形成以地方政府主导为走向引领力、基层协商众治为中介聚合力、公众自律为内生原动力的公共冲突治理体系,希冀三方共同发力,为健全公共冲突治理体系助力。
  【关 键 词】公共危机;公共政策;公民权利克减;公共冲突;三级协同治理路径
  【作者简介】王铁骊(1974— ),女,南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共安全和危机管理;段海林(1995— ),男,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应急管理。
  【基金项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重点项目“重大突发疫情情境下新型社会冲突的防范与化解对策研究”(项目编号:CX20200910);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涉核项目邻避冲突的生成逻辑与治理策略研究”(项目编号:19JD56);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新时代国家安全视域下核安全与核安保治理体系共生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9A438)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02-0053-04

 

  近年来,我国各类社会公共危机频发,政府和社会所面临的危机治理形势异常严峻,而由危机所诱发的各类公共冲突更是极大地增加了政府危机治理的难度。危机情态下各类公共冲突的频繁上演,不仅制约了危机管控政策的顺利执行,增加了危机管控的社会成本,更有可能引发更深层次的社会连锁反应。立足于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的总体目标,探讨在公共危机情境下防范和化解公共冲突的制度设计和具体措施,实现公共冲突有效治理与社会长期稳定,成为我们的重要议题。

  一、公共冲突:危机管控政策与公民权利克减的碰撞
  (一)危机管控政策实施的必然性
  自国家产生以来,每当发生动乱、外敌入侵、自然灾难等可能颠覆国家统治和社会安宁的危机时,统治者都会采取一些措施来应对危机,以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巩固统治。对于这些可能颠覆社会正常秩序的特殊状态,不同国家的学者对其有不同的称谓,目前国内外使用比较广泛的是“紧急状态”。一旦国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就需要政府行使紧急权力来整合权力体系,对社会民众的一些权利加以限制和约束,以尽快使国家脱离危机,恢复社会秩序。
  公共危机构成了国家宣布社会进入紧急状态的实体条件。面对突如其来的公共危机,如果仅寄希望于理性有限的个人自行行动,并以此实现危机愈合,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即使存在实现的可能性,也必定要以社会付出沉重代价作为条件,经过一段漫长的自我修复时间才可能实现。因此,国家为应对危机而采取各类管控政策就成为一种自然选择;同样,接受危机情境下国家所实施的各类管控政策也成为社会民众的一种自然选择。[1]危机管控政策的实施遏制了危机的扩散和传播,是危机处置成功的关键之举。但是,危机管控涉及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在危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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