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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情境下公共政策与公民权利克减的公共冲突治理路径分析/王铁骊 段海林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王铁骊 段海林 日期:2021-03-01 10:20:50
控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如何做到既严格执行又不失人文关怀是政府必须面对的考验,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对严格的管控政策所引发的伦理冲突的探讨与道德反思。
  (二)公民权利克减的正当性
  “克减”的字面含义是克扣、减少,公民权利克减是指在紧急状态下公民所拥有的某些权利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当然,政府在对公民权利进行克减时应当遵循比例原则。政府对公民权利克减的行为应受到严格限制,必须选择使公民权利受到限制或损害相对最小的方式进行,而作为公众,此时也应当理性地接受这种暂时性的权利克减。[2]
  国家之所以能够对公民权利进行克减,其正当性主要来源于两个层面:一是国家自卫权所赋予的克减权,即当国家存续受到威胁时,国家有权采取对公民权利进行克减以及更广泛的保卫措施来使得国家能够得以存续。二是当国家遭遇某些虽不足以威胁国家存续,但会对社会以及社会公众造成十分严重的损失的紧急危机时,可以进行权利克减。国家之所以成为国家,能够拥有国家主权,是因为组成国家的每个人都让渡了自己在自然状态下的某些权利,其目的就是想通过放弃一定的权利而使自己其他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因此,国家行使权力的根本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整个社会民众的安全和公共福利,任何涉及权力的行为都要受到这个最终目标的约束,否则,国家就失去了其得以存续的社会伦理基础。
  在危机管控过程中之所以会引发公共冲突,与对公民权利的克减有着必然的联系。当社会遭受重大公共危机时,国家和政府有权动用紧急行政权力,实施各项严格的管控措施,其中一部分措施会涉及对公民权利的克减。政府对公民权利的克减程度必须与危机的实际紧急程度构成合理比例,若超出合理比例限度,就会使得原本具有正当性的管控措施演变成侵害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3]但在实际的权利克减操作过程中,政府极易因操作不当而出现对克减权力的滥用,导致对公民权利克减过度,从而引发“权利”与“权力”的公共冲突。
  (三)危机管控政策与公民权利克减的属性冲突
  不同程度的危机管控措施意味着公民需要承受不同程度的权利克减,在面对紧急危机情态下突然性的权利克减时,公众会出于惯性而一时难以接受,部分公众会因突然的权利克减而产生相对剥夺感,存在由于抵触权利克减而做出不理性行为、引发公共冲突的可能。此时,若在执行以公众权利克减为代价的管控措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刀切”的懒政管控、暴力管控、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等现象,势必进一步触发民众的不满情绪,增加公共冲突发生的概率。管控政策执行的扩张性,即权力失控所引发的权利克减过度,是公共冲突高发的根源所在。因此,如何准确把握危机紧急程度,使管控措施与公民权利克减能够遵循比例原则,既能达到管控目的,又能做到适度克减权利、不滥用克减权利的权力,以免引起民众激愤,是政府治理此类公共冲突必然要面对的难题。
  危机情境下政府所采取的严格管控措施,其本身所蕴含的价值伦理也存在着原生性矛盾,这种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它与公民权利克减之间必然会产生冲突。也就是说,管控措施一旦执行,其背后所代表的行政权力就已经闯入公民自治空间,公民权利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和约束。尽管在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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