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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下期

法家驭下思想及其当代之鉴/黄丽燕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黄丽燕 日期:2020-01-20 17:23:20
  【摘  要】以法驭下,是法家驭下思想的根本;以术驭下,是法家驭下思想的关键;以势驭下,是法家驭下思想的核心。法家驭下思想强调法、术、势兼用,把三者融会贯通起来,从而实现对下级的有效驾驭。在单位管理中,领导者应充分吸收和灵活运用法家驭下思想,同时注意克服其弊端。应循名责实,用好赏罚二柄;不轻易表露欲望和喜恶;防微杜渐,善用防奸“七术”;善于设势,宽猛相济。
  【关 键 词】法家;驭下思想;韩非子;单位管理
  【作者简介】黄丽燕(1980— ),女,琼台师范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法学。
  【基金项目】2016年海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德树人目标下开放大学思想教育工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HNSZ2016-37)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0)02-0083-03

 

  春秋战国时期,包括君王在内的领导是典型的高风险行业,被下级挟持、驱逐乃至杀头的事件层出不穷,因此,旨在巩固君王统治、保持政令畅通、实现国富民强的法家思想应运而生。法家驭下思想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可为当代提供借鉴。

  一、法家驭下思想的“三大法宝”
  “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1]608“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1]620法家驭下思想,主要是从法、术、势三个方面入手,强调要把三者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实现对下级的有效驾驭。
  (一)以法驭下,是法家驭下思想的根本
  1.法莫如显,注重宣传。统治者制定了法后,必须公布于天下。法可以是法律、命令、规定等形式,但不论哪种形式,均应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尽量使大家知道,以便人人知所趋避。这个其实和儒家的反对不教而杀相吻合。
  2.有法必依,赏罚分明。法制定出来后,不仅要公示宣传,还要保持法的严肃性,做到有法必依,而不是选择性地执法,这样才能让所有人信服。要按照法规,对谨慎守法者予以规定的奖励,对违反法规者予以规定的惩罚。这种赏罚必须一视同仁,“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1]50。
  3.使法择人,使法量功。君王自己接触的人才是十分有限的,且辨别考察下属的时间和精力也是十分有限的,再加上有的下属善于掩饰伪装,有的下属朋比为奸,靠君王或者少数人去择人用人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法家主张有针对性地设立一个法度,依靠法制来择人。同样道理,君王自己去评功行赏,容易被蒙蔽且感情用事,不如使法量功,符合相关奖惩条件的就兑现,这样更能够明辨是非。
  4.申明法度,制约大臣之威。大臣威重则君王的威势必轻。要防止大臣功高震主,必须申明法度来制约。原则上,法家反对用远臣或小臣来制约当政大臣,因为以臣防臣的弊端十分明显,主要是“相爱者比周而相誉,相憎者朋党而相非”[1]165,容易造成内耗和混乱。依法制人比以人制人要靠谱。
  (二)以术驭下,是法家驭下思想的关键
  没有法,有术也是徒劳;没有术,法也难完全奏效。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子在反思商鞅变法时指出,商鞅在秦国严行法治多年,虽然国富民强了,但弊端很多,主要是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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