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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下期

法家驭下思想及其当代之鉴/黄丽燕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黄丽燕 日期:2020-01-20 17:23:20
赏罚大柄和武装力量的掌握,这一点不容含糊,它决定了人设之势的成效大小。
  二、法家驭下思想的利弊分析
  法家驭下思想的目标很明确,即让臣下谨守职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毋或作恶,从王之路”[1]47,一切顺从君王的旨意和主张。这有利于君王权威的树立,有利于稳固君王的统治地位和国家稳定,尤其是在国家建立初期及发展的关键期,法家驭下思想总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家驭下思想有很强的务实导向,在洞悉人性的某些方面深刻犀利。比如,为让君王提高警惕、切实“防奸”,韩非子列举了“六微”“八奸”,基本囊括了下属作奸犯科的所有情形,且列举了众端参观、必罚明威、疑诏诡使、倒言反事等防奸“七术”,很有启发意义。
  法家驭下思想确定了因时制宜的立场,强调“事异则备变”[1]702。情况总是在发展变化的,上下级关系也是一直演变的,因此,要与时俱进,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们研读法家驭下思想主要是分析其思维方式和立场,而不是教条式地生搬硬套。根据法家驭下思想,领导者要有忧患意识,驭下不是一劳永逸,而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相应措施和法制。此外,法家还主张唯才是举、因任授官。这毫无疑问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在此不再赘述。
  不言而喻,法家驭下思想不是完美的,也有一些弊端。法家驭下主张“不务德而务法”[1]735,把德与法对立起来,且主张严刑峻法,这就有失偏颇了,秦朝采用法家驭下思想而迅速灭亡即是一例。当然,不排除在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和环境中,强调务法不务德也许是适宜的。
  法家驭下思想的理论基础为人是绝对逐利的,一切人都完全是为了利益而工作,上下级之间纯属利益交换,没有丝毫其他的关系,甚至直接否认忠臣的存在,“君臣之利异,故人臣莫忠”[1]362,这就很极端了。事实上,我国历史上很多忠臣义士是有理想的,是坚守道德观念的。法家驭下思想反对仁义,认为这是弱乱之由;也看不起贤智,认为不可靠。另外,法家对民众有蔑视之意,认为民众是愚蠢的。这些都是其局限性的一面。
  三、法家驭下思想的当代之鉴
  在某种意义上,单位是国家的一个缩影。在单位管理中,领导者应充分注重法家驭下思想的鉴示,充分吸收和灵活运用法家驭下思想,同时注意克服法家驭下思想的弊端。
  (一)循名责实,用好赏罚二柄
  循名责实是法家驭下术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根据下属的职位(名)来考核其尽职情况,另一个则是根据下属所汇报的情况来验证跟事实是否一致。其要害是用“实”来参验“名”,看是否名实相副,“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1]132。下属阳奉阴违、言行不一是许多领导者头疼的事,只要循名责实,则下属的才德及是非情况便一目了然,也可轻松识破“两面人”。“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1]52刑德即罚赏,罚赏是领导者驭下的两个利器。循名责实后,随之而来的便是赏罚,名实一致的予以一定的奖赏,名实不符的就予以相应的惩罚。法家驭下思想认为“侵官之害甚于寒”[1]55,各个官员不可越俎代庖,一旦越职,即便办好事也是名实不符,也该受罚。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