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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中期

我国人大专职代表制发展的可行性论析/李俊斌 谈 娅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俊斌 谈 娅 日期:2017-06-13 08:32:22
  【摘  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专职代表制已成为近年来学界、政界乃至社会民众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人大代表从兼职逐步向专职的转型,是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诉求。专职代表制是我国人大制度改革创新的一个发展方向,推行专职代表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系统工程。从建立健全系列相关配套制度的视角来逐步推行专职代表制,使专职代表制的实施更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以助推我国人大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关 键 词】人大制度;人大代表;专职代表制
  【作者简介】李俊斌(1981— ),男,重庆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谈娅(1980— ),女,重庆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梦凝聚社会共识的学理支撑及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4XKS009)
  【中图分类号】D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17)14-0040-04
 
  一、人大专职代表制的历史缘起
  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的释义,专职即由专人担任的职务,不得兼任其他职务。一般认为,专职代表制是一种与兼职代表制相对而言的制度形式,它是指议员或代表在当选之后就离开原先岗位和放弃原有职业,从而以代议机关工作人员的角色身份专门致力于履行代表职务的制度。专职代表制意味着代表是职业政治家,不兼任其他任何职务和从事代表身份以外的政治活动,而专门从事代表职务工作,并享有一定的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专职代表制作为代表制的一种主要类型,是代表制产生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最早起源于被称为“议会之母”的英国。早在18世纪初,英国议会就对下院议员兼任行政官职做了特别限制,这可以说是西方代议制国家采用专职代表制的发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以后,代议制逐步成为国家权力实现的主要形式,代表制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专职代表制也随之被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采用。这些国家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款明确规定议员职业身份、限定议员活动范围,并保障议员的“时间”和“待遇”以充分发挥其履职功能。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议会承载的职能也日趋繁重化和分工专业化,议员专职化成为当代各发达国家议会的一种共同潮流和普遍趋势。
  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意代表机关普遍实行兼职代表制。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都存在这样一种观点:社会主义代议制只能实行兼职代表制,专职代表制专属于资本主义议会,和社会主义无法兼容。这样就把是否专职化作为区别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天然标准。其实这种认识是比较片面和武断的,因为专职代表制和兼职代表制仅仅是代表制的两种不同制度类型或不同实现形式,并不能在本质上作为衡量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的标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无产阶级政权代表制的实践中,并没有教条式地规定社会主义国家就一定要实行兼职代表制,而不能实行专职代表制。相反,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还曾出现过专职代表制的雏形,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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