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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中期

我国人大专职代表制发展的可行性论析/李俊斌 谈 娅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李俊斌 谈 娅 日期:2017-06-13 08:32:22
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这些论述为推进专职代表制发展预留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空间。
  二、人大专职代表制的比较优势
  人大代表制度是我国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制度,但任何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人大兼职代表制使代表在联系群众、体察民情、集中民智、表达民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人大兼职代表制存在的一些弊端也有所显现。人大代表从兼职逐步向专职的转型,是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诉求。
  (一)专职代表制有利于优化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
  在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兼职代表的权力主要来源是自上而下的组织赋权,而非自下而上的民主授权。在兼职代表制下,代表的选举不是取决于代表本身的角色定位,而是根据其工作表现及业绩来定。兼职代表制过分强调人大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和结构比例,结果导致各级人大代表不是经过实质竞争选举产生,而主要是由上级组织安排或硬性下达指标,这样使选民有时对代表没有选择的机会和余地,使选举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大大降低和削减了民众对人大代表的认同感,弱化了人大制度运行的公信力。而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专职代表选举机制下,必然提高选民对候选代表以及选举过程本身的关注度,选民珍视自己手中神圣的一票,就不会对选举产生敷衍了事的消极态度,从而避免出现“民众对政治的冷漠并逃避与‘国家’的任何接触”[2],实现选民与候选代表之间的沟通互动。其结果,选民对代表的选举将积极而慎重,竞选代表为争取选民的支持而全身心投入选举中。这样的人大代表产生方式,增强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公信力。另外,专职代表制的实施有利于将一批专业化、职业化的政治活动家吸引到人大代表队伍中来,实现人大代表由“先进劳模型”向“政治科学型”的转变,让人大成为政治精英的聚集地,切实提高人大代表的代议能力和决策水平。
  (二)专职代表制有利于强化人大代表的岗位责任
  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诉求的代言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人大代表责任意识的强弱,是衡量其是否具备代表素质的重要标准。兼职代表的职务是被动接受的,他们更容易把自己定位在他们所担任的行业角色中,而忽视或淡化人大代表的代表角色和代表功能。因此,一些人大代表的岗位意识淡薄,没有把履行代表职责作为主业来对待,缺乏为民请命、表达民众意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专职代表制使人大代表身份转变为单纯的职业政务活动家,人大代表从荣誉职务转变为权力职务,人大代表在享有政治荣誉的同时,更多地承担的是义务和责任。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自然要考虑如果自己没有尽职尽责或是违反法律法规,那么就会被选民依法罢免代表资格而面临失业的现实危机。这种客观存在的职业压力,使人大代表出于合理的利益动机和理性的利益考量,必然在权力范围内做出最大的政治努力和政治贡献,这就有利于强化人大代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利于人大代表真实反映选民的呼声,避免人大代表消极行使权力以及滥用权力。
  (三)专职代表制有利于提高人大的立法效率和质量
  立法权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首要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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