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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中期

日本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新发展及启示/刘再春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再春 日期:2015-01-07 14:25:39

  一、日本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最新发展

  1.深化分类考试改革,提高科学性
  日本1999年发布的《关于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基本方向的意见书》,首次阐述分类考试有关精神,从1999年至2014年的10多年间,先后对公务员分类考试制度进行了10多次修改,目的是把握好公务员的“入口关”,提高科学性,多渠道引进更多的高素质人才。2013年,日本国会通过了《公务员改革相关法案》,再次对分类考试进行修改,维持原来I种考试(面向大学以上学历者)、Ⅱ种考试(面向大专和高等专科学校毕业水平者)、Ⅲ种考试(面向高中毕业水平者)三级区分,但废除高等级考试和低等级考试制度的差别,使那些参加低等级考试的人也有机会参加各种培训。重新设置重视政策规划能力的“综合技能考试”、重视行政事务能力的“一般技能考试”和重视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门技能考试”,从考录环节开始进行分类选拔和管理;同时,设立“研究生录用考试”、“中层任职考试”和“女性挑战者考试”,以吸引特殊应考者。为了进一步落实分类考试改革举措,把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口试、经历评定、业务评定、实地实验、体格检查等程序,细化了客观评定职务能力的方法。公务员分类考试重视制度配套,提高科学性。根据日本《公务员法》第33条规定,“一切公务员任用,都应根据本人的考试成绩、工作成绩以及能力的其他实证来进行”,并颁布了《工作评定的根本标准》和《工作评定手续与记录的政令》,对处于试用期内的考生进行一次以上的评定或者随时评定。
  2.提高录用公平性,创造让女性绽放光彩的日本
  2013年,安倍内阁为了实现经济再生,推出了“三支箭”政策,即“大胆的金融政策”、“灵活的财政政策”以及“增长战略”。在促进日本经济持续性增长的“增长战略”中,“创造让女性绽放光彩的日本”是核心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央省厅在人事方面也积极选择录用女性。据日本NHK网站2014年3月8日报道,政府决定让一宫氏接替即将任届期满的人事院总裁原恒雄的职位,一宫氏将于下月起升职为人事官。人事院总裁是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由内阁从3名人事官中选举产生的。这3名人事官都是征得众议院参议院两院的同意而被任命的。由女性任职人事院总裁,这是日本史上首例。从《男女共同参加计划》(2000年12月12日内阁会议决定)、《关于女性公务员人数扩大录用的指针》实施以来,有计划地推进了女性公务员的录用。2010年12月17日又推出了《第三次男女共同参加计划》,旨在提高录用公平性,扩大女性公务员的数量。
  为了提高女性录用公平性,除了扩大女性公务员录用、提拔的比例,内阁还做出了如下规定:第一,根据女性自身特点,为育儿期、母乳哺育期的女性公务员提供方便。第二,减少女性公务员长期赴外地从事公务的情况。第三,对每年女性公务员的录用、提拔等情况及时准确地通过媒体向社会报道。第四,向社会公开男女公务员共同参与社会管理和工作环境的改善等情况,以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全方位保障女性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女性公务员的职业发展,从而为日本国家公务员队伍注入新的活力。
  3.新设内阁人事局,保障录用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日本公务员以前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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