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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中期
日本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新发展及启示/刘再春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再春
日期:2015-01-07 14:25:39
的工作,女性容易与这些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因此,我国未来公务员考录中,特殊行业与领域需要适当扩大女性公务员的录用比。
3.逐步完善考录监督评估体系
日本颁布了《工作评定的根本标准》和《工作评定手续与记录的政令》,对公务员进行考评,特别是针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评定,对工作成绩采用打分考核方式,考核成绩划分等级,人事院对最终的成绩进行公布,这样的评估方式结合了日本的国情特点,提高了工作效率以及考录的公正性。在我国公务员监督评估体系中,录用的监督部门不明确,录用的实绩较难全面考查,甚至存在人际关系大于工作实绩的情况,下一步改革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在以下方面力求突破。其一,明确监督主体,健全监督体系。我国公务员录用的整个过程,只注重考生的考察和体检,再加上报考的人数较多,“走后门、拉关系”的现象相对严重,考录中的腐败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应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对内重视对主考部门和考官的过程监督,杜绝私下贿赂、考官泄题等腐败现象;对外健全舆论监督,以新闻报道、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参与渠道,利用考生、考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对公务员考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从考前监督、考中监督再到考后监督,逐步完善整个考录的监督体系。其二,建立考录绩效评估体系。每次公务员考录后,应该对整个过程进行绩效评估,进行全面诊断,可以通过座谈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评价法来检查和评估录用过程的有效性、科学性与公正性。如考录主管部门可以从整个考录的大局出发,审视考录的每一个步骤;命题专家队伍要对本次试题进行信度和效度研究,改进题目设计和内容的不足;面试考官根据自己的薄弱情况,有选择性地加强培训,完善自己的人才测评理论和技术,并且及时将考评的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将发现的问题以分析报告的形式记录下来,为今后的录用考试做好充分准备。其三,依法监督,提高公正性。对录用过程或者结果进行公开,如颁布《公务员录用信息公开条例》,对各类考生的录用情况和监考员的监考过程进行信息披露,通过新闻媒体对信息进行公平、公正、客观的报道或者公示,深入、合法、全面的评价能增强公务员录用过程的透明度,使更多公众获得知情权,有利于减少“暗箱操作”机会,压缩腐败空间,提高公务员考录的公正水平。
4.建立权威、独立的公务员考试管理机构
日本设立的人事院和内阁人事局对公务员录用进行有效管理,实现了公务员“入口”管理机制的创新,保障了公务员录用工作的效率与公正。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在政府行政系统之内进行管理,录用分工不明确,属于自体监督,容易导致越权、缺位和腐败现象。因此,建立权威、独立的公务员考试管理机构是未来的发展方向。首先,它的地位是独立于政府行政组织系统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干涉和影响其正常工作,以此来保证考试录用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其次,其职能是全面负责考试录用等一系列工作,不仅包括对公务员的选拔,还包括考核、培训、任用等,进行更加专业、全面、系统化的管理。再次,主管部门应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力与行政权力。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机构不是其他组织、部门的附庸机构,不受其他组织的影响,但这并不是说它拥有绝对的权力,而是要依法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