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理论版阅读
更多
2014年11月中期
日本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新发展及启示/刘再春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刘再春
日期:2015-01-07 14:25:39
来源多样性等基本原则,不能以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年龄以及原国籍等方面的原因对报考人进行歧视,以保持男女录用比例的平衡。这一方针,有助于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构建性别平等、性别和谐的新型性别文化,让公众充分认识到女性进入决策层的社会价值和重要意义,为女性广泛参政营造了宽松的社会文化环境,确保了女性公务员在录用时的机会公平。第二,过程公平。2012年,在录用考试体系中,对考试的内容或新的考试项目的引进等进行了调查。具体来说,增加了笔试中的选择题数量、考试前的教养试验和基础知识的能力测试。面试中注重公开性,设有听证制度,采取旁听的方法。面试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当场打分,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面试的公平。所以,在日本公务员的录用过程中注重素质与能力,而不是其他附属或刻意添加的限制条件,体现了录用过程的公平性,也间接保障了相对而言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的权益。第三,结果公平。在上述考试项目中,高专业性的考试项目的内容是专业知识,不存在性别要求,以成绩为主要标准,由考录各部门一起讨论后作决定。另外,聘用考试的制度实行以来,加强了考试方法的研究,提高了公开聘用考试的妥当性、信赖性,并确保对女性的公平对待。在录用女性后,日本政府考虑到女性的身体条件、工作性质,专门为女性颁布了《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家庭的支援制度》、《配偶同行休息制度》和《新爸爸和新妈妈的行动计划》等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女性顺利开展工作,使女性的任用待遇得以落实,吸引了更多女性报考公务员。
4.注重监督机构的公正与高效
国务机关主要由立法、司法、行政组成,它们之间形成一个制衡机制:议会监督政府,政府监督议会;政府监督法院,法院监督政府;议会也监督司法,法院还监督立法。通过新设内阁人事局,以人事院、外务省、法务省作为主考机关,对公务员的考录进行相互监管。人事院管理大部分的考试录用工作,外务省和法务省受人事院的委托,主持外务人员和法官的考试录用工作,同时人事院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人事院在日本是最高层次管理人事的机关,拥有独立的预算权力,同时也不受《国家行政组织法》的约束,虽然受内阁人事局的管辖,但在政治上是中立的,内部人员也由人事院自己管理,不受政党或者政府的影响,具有准立法权、准司法权和独特的行政权。因而,各个机构建立了一种高效的监督制约关系,“权力分立并且相互制衡”,防止腐败滋生,可以保证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公正性,打造出一个高效、协调的行政管理机构。
三、对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改革的启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快,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也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这就需要在立足于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吸收日本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有益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1.优化分级分类考试录用制度
日本为保证人才的多样性,提高考试录用的科学性,人事院实施了分级分类的录用形式,把各类职位的工作内容,按照行业和性质的不同,划分为若干类,然后在各类职位中按照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分为若干等级,职位分类以事为中心,等级随职而非随人走,并以此作为公务员考试、任用、考核、培训、晋升等依据,从而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