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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极洪范”——中国最早的领导力理论/马洪波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马洪波 日期:2022-01-26 09:29:33
理和依据,但是基于整篇文义来看,都比较牵强。训为“大中”之病,朱熹已辩得很明白了,本文不再赘述。将“皇”训为“君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将“极”训为“标准”,却大有问题,其关键在于:君王要为谁建立标准?是做什么用的标准?
  朱熹的《皇极辩》曰:“极者,至极之标准也。人君以一身立乎天下之中,而能修其身以为天下至极之标准,则天下之事固莫不协于此而得其本然之正,天下之人亦莫不观于此而得其固有之善焉,所谓皇极者也。”也就是说,人君以自身为天下之人做标准。既然是标准,就是要求天下之人都要按这个标准做人做事。但是,天下人可能都用做君王的标准要求自己吗?“皇建其有极”的第一要义是“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而在第六畴中强调“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意为只有君王才有权赏赐幸福、实施惩罚、享用美食,臣子则无权赏赐幸福、实施惩罚、享用美食,假如臣子有权赏赐幸福、实施惩罚、享用美食,就会害家、乱国。可见,如果说“极”是标准,那这个标准根本就不是为天下人设立的。整段“皇极”所论都是讲君王如何对待人、团结人,如何施行王道,如果这是讲“标准”,这个标准只能是做“天下王”的标准。文中还十分明确地提到“惟皇作极”,就是说,这个“极”一定是君王专有专用的。那么,是否“皇极”是君王为自己所立的标准呢?如果是,那么“惟时厥庶民于汝极”怎么理解呢?天帝赐予君王为自己所立的准则,还必须得到民众拥护吗?另外,“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又怎么解释呢?可见,根据《洪范》篇的文意,训“极”为“标准”是极为牵强的,难以自圆其说。正如丁四新所指出的,“朱子在《皇极辩》及语录中特将‘皇极’阐释为人君通过修身以建立可以效法、推崇的至极标准(‘立德’),这虽然符合宋代理学的思维倾向,但是并不符合这一概念的古义和本意”[1]。
  二、“皇极”畴:君王领导力论
  根据《甲骨文字典》的释义:“人之至高处为亟,屋之至高处为(极)。”如果将组织(天下、国)比作建筑物,其最高处为“极”,那么君王就处于这个最高处,就是“极”,用现在的术语可以称之为领导。这是从组织的结构性职务而言的。但是,身处组织结构最高处,就能实际上在人们心中处于最高处吗?不一定!真正的“极”,应该是事实上具有绝对至高领导力的领导,而领导力的衡量标准是被领导者的服从程度。
  《洪范》开篇提出要解决的问题,是实现“彝伦攸叙”,也就是建立天下郅治的伦常关系。这个伦常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君王与臣民的关系,也就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在这对关系中,君王应处的位置就是“极”,就是拥有绝对至高的领导力。君王拥有了这种绝对至高的领导力,在人们心目中的领导地位才真正得到确认。“皇极”畴文段中,“极”字有的时候做“领导力”讲,有的时候做“领导”讲。比如,“皇建其有极”一句,应译为“君王要建立起领导力”,而不宜译为“君王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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