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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下期
新时代推进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四重进路/门献敏 曹 灿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门献敏 曹 灿
日期:2021-12-22 10:27:15
监督作为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要求
法治监督强调对治理主体的权力运行进行监控和制约,注重治理的价值和服务于法定的目标。只有健全乡村法治监督的体系,将法治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基层,实现监督主体的无缝衔接,才能为乡村社会治理创新保驾护航。具体来说,就是着力推进司法改革,树立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厘清服务“三农”工作的着力点,健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流程,为乡村社会治理创新营造优良氛围;建立乡村司法常设机构,增设乡村法律服务所,紧密结合影响乡村社会稳定和谐的深层矛盾,开展民警、律师进村入户活动,及时回应村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积极探索涉农法治监督的新模式,倡导政法机关派出机构的职能衔接联动,及时协查办理涉农的相关案件,主动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有效回应乡村民众利益诉求,为乡村治理创新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国家能源局党组.精准抓好人才帮扶 倾心助力脱贫攻坚[J].党建研究,2020(8):53-55.
[2]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M].孙非,张黎勤,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143.
责任编辑 张小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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