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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下期

新时代推进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四重进路/门献敏 曹 灿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门献敏 曹 灿 日期:2021-12-22 10:27:15
独特作用。重构村规民约,规范乡土社会秩序,必须按照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通过持续辩证扬弃,引导村规民约向着德治有效、法治有序、自治有利方向发展,进而真正实现规范有序的乡村治理,为实现乡村社会治理创新提供重要载体。具体来说,就是重视传承载体的创新,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治理的规制典范作用,强化村规民约的可行性功能,实现优质家风、乡风以及民风的交流互鉴;有效协调村规民约与村集体事务的内在关系,搭建起村规民约与村集体事务、邻里矛盾化解的桥梁,积极发挥村规民约在规范村民行为与保障村民利益中发挥双重功用;注重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普及,进一步提升村规民约的权威性,更好发挥乡规民约的功能作用,有效实现对村民的教化引导作用,使之成为村民思想认同、行为遵守的基本准绳,促进乡村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三、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强大力量
  (一)将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切入点
  在任何一个社会的运行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十分重要的社会交换媒介,承载着民族、国家的精神追求,具有极为强大的精神引领力量。[2]新时代社会治理的目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契合性,二者联系紧密,具有内在统一属性。因此,针对我国乡村社会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阐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让村民群众切实明辨是非、善恶、美丑,具有重要现实价值。具体来说,就是从巩固人民昂扬向上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出发点,将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的根本任务,使之渗透到乡村的社会生活,营造广大村民便于感知领悟的生活场景与社会风味,并始终如一成为不渝的真诚信仰;切实做到以人民至上为根本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官方语言化为村民认同的纯正乡音,使村民群众看得透、听得清、说得明,将之有效融入农民群众话语体系;充分运用乡村本土的鲜活教育资源,通过创新载体解读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真正成为人们的共同心灵追求与精神向往,提升村民群众的道德责任感与价值辨别力,培育农民健康文明的优良生活方式。
  (二)将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契合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识着社会文明的主流思想,犹如伟大旗帜引领着社会前行的力量,彰显着社会治理的精神力量,调整规范着社会治理的各种关系,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具有正能量作用。因此,应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中失去主心骨、精气神等问题,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教活动,引领村民群众崇德向善的行为追求,构筑主流核心价值的精神高地。具体来说,就是站在伟大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精神文明品牌创建活动,借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引领功能,积极培育广大村民的价值认同与行为习惯,努力提升其自身的国家使命意识与社会担当精神;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村民的生活场景有机契合起来,激发村民的主人翁责任感,营造昂扬向上的正能量和精气神,让真善美的价值追求始终成为侵染村民心灵的精神向往。
  (三)将践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的生发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着共同的价值目标与行为准绳,具有固根基与利长远的重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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