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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下期

对立统一:科层制与家长式领导的融合与发展策略/肖 静

来源:领导科学网,领导科学杂志社唯一网站 作者:肖 静 日期:2021-12-22 10:15:23
  【摘  要】科层制以法理权威为基础,家长式领导以魅力权威为基础,二者之间存在着对立性,在权力来源、权力边界以及服从对象等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但科层制与家长式领导之间又具有统一性,领导者的自由裁量权、人才选拔的多元标准、地位差别与等级意识、传统文化的延续性等因素为二者并存、融合提供了空间和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应构建领导者自主裁量权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的人才选拔与考核机制,家长式领导要注重自我管理风格调控,并分阶段突出不同管理侧重点,促进科层制与家长式领导的有效融合,推动现代组织不断发展。
  【关 键 词】科层制;家长式领导;员工;对立统一;融合
  【作者简介】肖静(1979— ),女,西安航空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22-0070-04

 

  科层制构建于契约型组织之上,强调理性管理;家长式领导起源于专制型组织,蕴含着很强的人治和感性管理特征。科层制与家长式领导在运行逻辑上是相悖的,但根据中国阴阳平衡学说的观点,二者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而是一种对立统一的融合关系。

  一、对立性:科层制与家长式领导的权力来源与运行差异
  (一)科层制与家长式领导
  科层制抑或官僚制,由马克斯•韦伯提出,是建立在法理型权威基础上的一种现代社会所特有的、具有专业化功能的、固定的、设科分层的组织制度和管理形式,是一种理性地设计出来的以协调众多个体活动,从而有效地完成大规模管理工作、实现组织目标的合理的等级制组织。[1]科层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组织严密性。理想的科层制是通过等级结构进行控制与管理的,等级结构体系则完全按照专业化的标准加以确定。第二,管理非人格化。科层制中的任何程序都必须以法律、制度为根本准则,占主导地位的是形式化的、非人格化的、普遍主义的理性精神。第三,统治知识化。科层制根据知识进行统治,这是它所固有的特别合理的基本性质。知识有两类,一是通过专业训练得到的专业知识,二是具体的实践知识。通过知识进行统治有助于保障组织的高效与稳定。
  家长式领导是一种本土化领导模式,学术界对家长式领导进行了多方面分析,有学者认为家长式领导可分为三个层面:威权领导、仁慈领导、德行领导。[2]威权领导是指领导者借助个人权威要求下属服从的一种模式;仁慈领导是领导者通过对下属的个性化关怀赢得下属认可的领导模式;德行领导是领导者展现出较高水平的道德与伦理行为,发挥道德引领作用的领导者模式。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家长式领导的三个层面、三个维度之间往往是相互交织的,在特定情境下可能某种特质占据主导,但总体来说是威权、仁慈与德行在共同发挥作用。但不管哪种形式的家长式领导,都是以领导者自身的魅力为基础的,是魅力型权威的展现。
  (二)科层制与家长式领导的对立性分析
  以制度法理权威为基础的科层制和以个人魅力权威为基础的家长式领导之间存在着诸多差异,或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科层制是对家长式领导的一种否定,二者在权力来源、权力运行以及上下级关系等方面存在着很强的对立性。
  权力来源。权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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